今年百万元金融案件下降 一行三会建联席制度
在金融领域,加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反洗钱合作机制和金融账户实名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有所下降。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围绕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进一步明确,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清晰,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措并举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显现。
2009年以来,各级党委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初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39个牵头单位、132家中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12家中央金融企业党委(党组)普遍召开了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普遍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基本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许多省区市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对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央纪委召开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总局等30余家牵头和协办单位都已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和《办法》,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目前,8个省由省委书记及其他省级干部带队对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9个省(区、市)作了检查部署。
注重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的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大赛,探索建立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定等一批反腐倡廉法规,推进了一批改革,以制度落实为抓手,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制约监督,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对有关省(区、市)的巡视工作,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及时报送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有的地方按照“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公开透明、事后考核问责”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体系;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查处。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来解决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抓紧查处;又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带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土地出让和审批、工程项目决策和招标投标以及规划审批等8个方面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健全诚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市场运行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普遍展开。在金融领域,加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反洗钱合作机制和金融账户实名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有所下降。在司法领域,中央政法委研究起草关于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建立加强司法干部监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法院干警“五个严禁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6个省(区、市)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廉洁司法情况,促进了检务队伍建设。
实行多措并举,提升综合治理腐败的效能
运用组织处理的手段,对在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构不成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发挥纪律处分的作用,对严重违反纪律的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严明了党的纪律。问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监察部对8起责任事故涉及人员实行了行政问责。加大法律追究力度,人民法院对违纪违法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做出判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宣部在全社会开展“双百评选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了优秀公务员评选活动等。重视增加科技含量防治腐败,在海关报关、实名存款、反洗钱、网络举报、电子监察、网络招标投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的省(区、市)推广运用“机制+科技”防治腐败体系的做法,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牵头和协办单位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17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文件,制定了工作程序,确定党组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财政部针对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分别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15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有不少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