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职工医保医药费报销将提高至80%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明年我省将扩大和提高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明年我省将扩大和提高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
据介绍,近日省人社厅及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今年底前将在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纳入所在地居民医保制度体系。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根据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到2010年底,各地要全面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门诊小病医疗费用和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其纳入职工医保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务工所在地的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制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等就业人员跨地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在3个月内及时接续医保关系的,各地要承认其原有参保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得设立等待期,实现同城、同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