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热钱“借壳”潜伏 外汇监管顺藤摸瓜
中国经济独领风骚、人民币升值预期攀高,异常跨境外汇资金暗流涌动,热钱又有卷土重来之势。
国家外汇管理局迄今公布700多家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
编者按:
中国经济独领风骚、人民币升值预期攀高,异常跨境外汇资金暗流涌动,热钱又有卷土重来之势。
与此同时,境内企业走出去的动力依然强劲,吸引境外优秀投资者的需求同样存在。
如何“疏堵并举”地解决这对矛盾?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市场主体正常用汇需求。于两者之间,外汇管理可以大有作为。
本报自今日起,连续推出以此为主题的系列报道。
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房地产公司在香港上市,随后在内地一个中小城市投资成立4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2980万美元(共计11920万美元)。资本金到位后,4家公司迅速办理资本金结汇,共计8.6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7.2亿元汇往其在北京的集团总部,仅1.4亿元滞留于4家公司当地账户。
对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查处的这一案件,外汇局一位人士日前对CBN表示,这基本反映出当前查处的资本金违规流入和违规结汇案件的典型操作方式。
“不管这些资金流入玩了多少花样,绕了多少环节,跨过多少地区,但它们都有一条显而易见的线索,都有一个欲盖弥彰的目的,那就是千方百计想将境外资金违规流入境内,而且其最终目的地几乎千篇一律的都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股市和楼市异常火爆的地方。”有业内人士指出。
针对这一情况,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多次实施专项检查,对资本金违规流入和违规结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则不断完善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把国外优秀企业请进来。
设空壳公司逃避外汇监管
这是怎样一种典型操作手法?
一些境外投资者利用一些中小城市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在当地设立多家空壳的关联企业。境外资金汇入这些空壳的关联企业后,迅速办理结汇,然后划转至其在北京、上海等热点城市的总公司。那些在中小城市设立的空壳公司,在完成其资金划转后,也迅速办理注销手续。
然而,这些空壳公司注册经营范围雷同,而且大多数根本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申请结汇用途与实际用途大相径庭。而其汇入总公司的资金,许多都被用于炒股或炒楼。
事实上,除通过空壳公司将结汇资金向总公司聚集的方式以外,不少外汇资金也会通过“总分总”的路径逃避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制度,实现结汇资金用于炒股炒房的目的。
一家外资公司收到外方投资者汇入的17笔外汇资本金共2900万美元,收汇当天即全额办理结汇。结汇后的2.3亿元资金全部汇往其在某中小城市设立的4家所谓贸易公司,当日又全部转汇到几个内陆省份,最后这些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都回流到其境内总公司。
“实际上这4家贸易公司都是通过一家专门办理注册开户的中介设立的空壳公司,其办公地址和法人代表都是虚设,没有其他资金往来,在汇出上述资金后,4家贸易公司全部人去楼空。”一位知情人士向CBN透露。
资金绕道进入股市楼市
虽然外汇流入的快速增长主要是我国对外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但其中不排除混入短期投机资金的可能。
根据外汇局《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
随着我国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投资机会增多,对境外流动资金的吸引力不断加大。利字当头,一些跨境资金以身犯险,通过空壳公司等手段规避外汇资本金管理的规定,绕道进入股市和楼市。
“最终目的地几乎千篇一律的都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股市和楼市异常火爆的地方”,顺着这条主线顺藤摸瓜,这些违规外汇资金也进入到监管部门的视线。
外汇局上述人士介绍:“通过对银行、企业、个人等外汇交易主体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每年都会发现有关违法线索和异常情况,并即时跟进查处,如涉及到其他监管部门的案件线索,还会通过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及时启动信息共享和情报会商机制,如有需要还可开展联合检查或联合办案。”
堵疏结合防范违规资金流入
在证券市场尚未健全、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意识仍有待加强、人民币汇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我国资本项目并未实现完全开放,国内投机套利资金与跨境投机资金的合力冲击使得国内资本市场不断承压。近年来,全国外汇检查系统每年都要查处上千起案件,其中不乏资本金违规流入和违规结汇的案子。
以去年外汇局开展的一次专项检查为例,这次检查涉及资本金账户管理、资本金收汇、资本金结汇等几个方面,发现涉嫌违规银行共9个地区的75家银行、348个分支机构,其中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规定的业务就高达1546笔,涉及违规金额6.71亿美元。
对于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空壳公司和各类违法信息,外汇管理部门定期对外披露,并提供社会公开查询。迄今,外汇局已公布700多家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预防其继续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给其他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带来损害。
一方面是堵住违规资本金流入,一方面是疏通外汇投资渠道。外汇局也在不断推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促进来华投资和对外投资的发展。
今年10月,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将单家QFII机构的额度上限由8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允许QFII机构开立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资金账户,将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进行中长期投资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明确开放式中国基金管理原则,并在账户开立、锁定期管理、资金汇兑、申购赎回等环节给予了便利。
“对于那些恶意违规,妄图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境内,试图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的投机资金,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同时,外汇局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坚持促进投资便利化,为正常合法资金的流出入开了许多便捷的渠道。”外汇局上述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