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推迟呼唤“医疗法”
旨在解决“高药价加剧看病贵”难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可能遇到了问题。据卫生部官员日前透露,卫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确定无法完成,时间将推迟至2010年3月份。谢晓余没有透露年内目标不能实现的具体原因,但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产生严重影响。
旨在解决“高药价加剧看病贵”难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可能遇到了问题。据卫生部官员日前透露,卫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确定无法完成,时间将推迟至2010年3月份。谢晓余没有透露年内目标不能实现的具体原因,但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产生严重影响。(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22日)
药价虚高、不合理用药等早已成为人们诟病的话题,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认为是解决“看病贵”的一剂良方,能大幅度减轻群众药物费用负担,提高公众的药品可获得性。目前,我国药品费用占全部卫生支出比例过大,统计显示,我国药品费用大约占到了全部卫生支出的50%。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国家仅有15%—4O%。要看到,基本药物制度刚刚开始实施,要保证医院愿意采购配备,医生愿意开出处方,患者愿意使用,企业愿意生产,基本药物制度才具生命力。
而现有的体制下公立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动力来促进基本药物的使用,也没有动力推进各种药物的合理使用。政府强推基本药物制度必然伴随着自上而下、没完没了的考核、评比,而这些举措几乎很难取得应有的效果。现在的问题是,即便到了2010年3月财政投入到位了,全面执行基本药物仍然会遇到利益博弈的问题。皇粮迟了一步,或医院一算账不划算了就立马撂挑子,今后基本药物制度还怎么执行下去?
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基本药物与常见病标准治疗临床路径的法律地位,作为国家强制性义务,所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才能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
在立法中,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常见病标准治疗的临床路径捆绑起来。最近深圳市正在组织实施临床路径,这是针对某一疾病建立的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简单说,就是病人从进入医院起,所有饮食、护理、检查、处置、用药、手术、健康指导、心理支持等,医务人员必须按标准化流程进行。同时医生会给患者一个临床路径告知单,患者对所需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一目了然,可以清晰地了解看病的每个步骤,要做哪些检查和治疗,也可以详细地算出看病费用。实行临床路径,对老百姓有三大好处。一是缩短治疗时间,二是防止开“大处方”。三是患者不花冤枉钱,实施临床路径,每个病种都有一整套的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诊疗计划。
立法应规定,除特殊病例外,在临床路径中用药都是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且必须实行“零差价”,同时法律严格要求国家财政投入与补贴必须在一定的周期内拨付到位,否则造成后果由财政部门担责。只有启动立法保障,才能破解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