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展中药产业 形成年产值1亿元中药新品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09-2011年联合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完成后,将形成若干个年产值1亿元的中药新品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09-2011年联合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完成后,将形成若干个年产值1亿元的中药新品种。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12月24日消息,为推动中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保障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09-2011年联合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并下发《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充分发挥中医药的治疗优势与特色,推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成熟度高的中药成果产业化,使更多的疗效确切、可供临床选择的中药新产品走向市场,项目完成后,形成若干个年产值1亿元的中药新品种,为中药产品的结构优化与名药、名厂培育奠定基础。
《通知》明确,针对当前紧缺、用量大、且有较好种养基础的野生药材品种,推动其家种、家养进程,项目完成后,每种药材新增野生变家种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使其对野生资源的依赖度下降20%以上,有效缓解由于野生药材资源紧缺导致用药价格升高的问题,逐步降低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依赖,满足中药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保障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引导中药大企业以其优势产品为核心,建立栽培或养殖原料药材规范化生产(GAP)基地,面积达10,000亩/种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促进中药产业链的协调、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和中药产业自身特点,针对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本专项重点支持治疗常见病、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品种的产业化,优质原料药材生产基地的建设和中药制药过程质量控制先进技术的综合示范应用。
此外,《通知》还指出,申报项目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相应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能力,专项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0日。
(王彦彦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