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时代出口商的融资新便利
2009-12-24 14:031024
TSU成员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融资申请时,可通过TSU平台与国外进口方所在银行了解核对订单信息,有利于改善出口企业的授信条件。
TSU成员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融资申请时,可通过TSU平台与国外进口方所在银行了解核对订单信息,有利于改善出口企业的授信条件。
在进口方银行同意承担银行付款责任(BPO)的情况下,出口方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可不占用或少占用出口商的授信额度。
赊销,可以说是一项风险博弈。
其回报是出口企业在销售得到完全支付时所赚取的利润,但意味着大多数的中小出口企业势必面临无法预估的风险和困难。
在赊销盛行之前,信用证占据了跨国贸易结算中的大部分江山。
但是这一传统结算工具对出口商有利而对进口商成本和风险较大。随着世界经济发生巨大变化,市场主动权逐步由卖方转向买方,这也导致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和不可逆转,出口商为扩大出口,并力求使自己的商品占领国际市场,除了以高质量、低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更是不惜在结算方式上向买方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贸易条件。
于是近年来,以信用证结算的比率逐年下降,买方为了削减自己的交易成本,要求改变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转而开始采用赊销方式。
赊销,此时实际上就成为了跨国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把自己的交易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其供应商的一种手段。
记者:您如何看待赊销时代出口商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王国胜:发达国家的大进口商,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而言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可以迫使其接受赊销结算的方式。虽然赊销结算方式相较于信用证结算而言其成本更低,交易流程也更为简便,但是对出口商而言风险较大。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参与到了整个信息传递和结算的交易过程中,而不仅仅是扮演资金结算的角色,因此为企业规避了一定的风险。
但是在赊销项下,银行则主要起到资金结算和汇划的作用。因此在这一基础交易中,银行对于客户信息的掌握是低于信用证业务的。
一般而言,能够要求出口商采用赊销结算方式的,都是国外较大或者较为著名的进口商。但是尽管这些进口商的订单和付款信誉相对都比较好,如果出口商应用赊销结算方式的话,仍然意味着其必须独自承担全部的信用风险。
记者:TSU能为贸易企业做什么?
王国胜:TSU的出现,可以使得银行在赊销这一结算方式项下更多地参与到整个交易过程中,也获得更多为企业提供增值业务的机会,包括借助该平台为企业提供贸易结算、融资和应收应付款管理等服务。
对于使用赊销结算方式的企业,TSU可以为客户提供电子化单据信息传输匹配的平台。而TSU系统经过二期的开发,其功能已经实现了多样化,包括在不久的将来可实现的银行付款责任功能(BANK
PAYMENTOLIGATION,简称“BPO”)。也就是说,对于此前使用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客户,由于TSU在今年开发出了银行付款责任(BPO)的功能,贸易企业也可以向
银行提出出具银行付款责任的申请。
总的来说,电子平台相较于纸质信息传输而言,其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记者:TSU从技术和业务方面来看,其特点有哪些?
王国胜:从技术上来讲,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一个跨国的电子化信息传输平台。
电子化传输的实现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传输,我们称之为网上银行。
实现的是业务信息从企业到银行的无纸化传输。第二个层次是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在银行、企业、船运、保险、质检、海关、税务等与贸易相关的各个部门之间所搭建的一个网络电子化平台。目前在这一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韩国的KITA系统。而我国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所从事的也是这一方面的工作。第三个层次就是跨国性的,某一项贸易信息从企业到银行以后,再通过银行间电子平台传送到对方企业所在国或地区。TSU就属于第三个层次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它作为由SWIFT这样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银行间组织来开发和推广的平台,在应用推广前景上具有明显优势。
在业务应用上来讲,TSU不仅仅是一个IT系统,更重要的是一种新的跨国贸易结算方式和业务合作模式。传统的信用证、托收是采取纸质单据传输贸易信息的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则完全没有贸易信息的传输而仅仅只是资金流的传输。而TSU则在这两类模式之外,为银行和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
记者:TSU的应用现状如何?
王国胜:目前,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已有超过100家机构加入了TSU,覆盖面已经比较广泛了。TSU从技术功能上来说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今年投产的第二个版本加入了银行付款责任(BPO),并新增了对很多单据种类的技术支持。在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方面也有新的进展。今年4月份,中国银行与东京三菱银行签订了全球第一份银行间TSU业务合作协议,并在上海开始试点TSU付款服务(TSU paymentservice)。该服务可以帮助出口商在完成发货、履约、装船等责任之后,通过TSU平台提交相关信息,不必等到单据寄至进口商处就可取得付款。目前该项业务已初步取得良好反响。
下一步,我们还将与一些国内进口商进行接触,同时与这些进口商在东南亚等一些对华出口国的客户及其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研究开发TSU进口贸易产品和服务。
记者:通过新开发的银行付款责任(BPO)功能,银行能为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哪些便利?
王国胜:首先,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老问题。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中小出口企业,规模不大、财务也不健全,这些企业在传统的方式下获得银行资金支持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订单融资业务,目前国内银行很难对出口企业提交的订单信息进行核实,更无法掌握国外进口商的信用情况。而TSU成员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融资申请时,则可以通过TSU平台与国外进口方所在银行了解核对订单信息,对于改善出口企业的授信条件有很大帮助。
而且,在进口方银行同意承担银行付款责任(BPO)的情况下,出口方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可不占用或少占用出口商的授信额度,这对出口商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记者:中国银行目前是国际上开展TSU应用最活跃的银行之一,您如何评价贵行在这方面的优势?
王国胜:我们的优势来源于内外两方面。
外部优势主要是来源于我们国家强势的经济增长以及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地位提高。特别是这次金融危机以来,中资银行的市值排名一下就升到了全球前几位。离开中国市场的话,中国银行业也不可能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
内部原因则是因为中国银行一直在贸易领域有着历史性的优势。
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历史看,在第一笔远期外汇交易、第一笔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等业务创新和应用上,中国银行一直都走在前列。我们不仅在客户基础、市场份额等方面保持着领先优势,对国际前沿业务领域也一直都保持着敏锐的触角。
尤其在中国银行上市以后,经过业务架构整合和IT系统建设,我们在贸易金融研发和创新方面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体现出竞争优势。
记者:您如何看待TSU的应用前景?
王国胜:我们非常看好TSU的应用前景。同时也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需要跟进。
首先,各个成员银行需要建立和扩展自己的服务网络。在这方面,目前中国银行已经率先在国内的4个城市开展了基于TSU系统的服务,同时中银(香港)最近也加入了TSU平台。
其次,TSU的成熟和完善有赖于成员银行间合作关系的建设和完善。也就是说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之间,需要建立起基于TSU的一套“游戏规则”。而所谓合作,不仅是IT系统的对接,更多的是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和合作框架的建设。
目前,SWIFT组织正在积极推动银行间合作框架的建设工作。
我本人就应SWIFT组织邀请,参与了由几家全球领先的贸易金融服务银行共同组成的贸易服务专家组,研究讨论TSU业务的发展战略。今年下半年,专家组成员银行又各自派出贸易产品和会计专家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加紧制定包括法律责任、业务合作、会计处理等在内的TSU合作框架和国际准则,为TSU跨国业务合作打下一个更好的基础。
在物理网络和业务合作网络都具备以后,TSU会进入一个较大范围的应用和推广阶段,届时各个银行将针对自己客户的需求,开发出相应的增值服务和产品。
在进口方银行同意承担银行付款责任(BPO)的情况下,出口方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可不占用或少占用出口商的授信额度。
赊销,可以说是一项风险博弈。
其回报是出口企业在销售得到完全支付时所赚取的利润,但意味着大多数的中小出口企业势必面临无法预估的风险和困难。
在赊销盛行之前,信用证占据了跨国贸易结算中的大部分江山。
但是这一传统结算工具对出口商有利而对进口商成本和风险较大。随着世界经济发生巨大变化,市场主动权逐步由卖方转向买方,这也导致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和不可逆转,出口商为扩大出口,并力求使自己的商品占领国际市场,除了以高质量、低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更是不惜在结算方式上向买方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贸易条件。
于是近年来,以信用证结算的比率逐年下降,买方为了削减自己的交易成本,要求改变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转而开始采用赊销方式。
赊销,此时实际上就成为了跨国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把自己的交易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其供应商的一种手段。
记者:您如何看待赊销时代出口商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王国胜:发达国家的大进口商,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而言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可以迫使其接受赊销结算的方式。虽然赊销结算方式相较于信用证结算而言其成本更低,交易流程也更为简便,但是对出口商而言风险较大。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参与到了整个信息传递和结算的交易过程中,而不仅仅是扮演资金结算的角色,因此为企业规避了一定的风险。
但是在赊销项下,银行则主要起到资金结算和汇划的作用。因此在这一基础交易中,银行对于客户信息的掌握是低于信用证业务的。
一般而言,能够要求出口商采用赊销结算方式的,都是国外较大或者较为著名的进口商。但是尽管这些进口商的订单和付款信誉相对都比较好,如果出口商应用赊销结算方式的话,仍然意味着其必须独自承担全部的信用风险。
记者:TSU能为贸易企业做什么?
王国胜:TSU的出现,可以使得银行在赊销这一结算方式项下更多地参与到整个交易过程中,也获得更多为企业提供增值业务的机会,包括借助该平台为企业提供贸易结算、融资和应收应付款管理等服务。
对于使用赊销结算方式的企业,TSU可以为客户提供电子化单据信息传输匹配的平台。而TSU系统经过二期的开发,其功能已经实现了多样化,包括在不久的将来可实现的银行付款责任功能(BANK
PAYMENTOLIGATION,简称“BPO”)。也就是说,对于此前使用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客户,由于TSU在今年开发出了银行付款责任(BPO)的功能,贸易企业也可以向
银行提出出具银行付款责任的申请。
总的来说,电子平台相较于纸质信息传输而言,其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记者:TSU从技术和业务方面来看,其特点有哪些?
王国胜:从技术上来讲,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一个跨国的电子化信息传输平台。
电子化传输的实现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传输,我们称之为网上银行。
实现的是业务信息从企业到银行的无纸化传输。第二个层次是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在银行、企业、船运、保险、质检、海关、税务等与贸易相关的各个部门之间所搭建的一个网络电子化平台。目前在这一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韩国的KITA系统。而我国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所从事的也是这一方面的工作。第三个层次就是跨国性的,某一项贸易信息从企业到银行以后,再通过银行间电子平台传送到对方企业所在国或地区。TSU就属于第三个层次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它作为由SWIFT这样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银行间组织来开发和推广的平台,在应用推广前景上具有明显优势。
在业务应用上来讲,TSU不仅仅是一个IT系统,更重要的是一种新的跨国贸易结算方式和业务合作模式。传统的信用证、托收是采取纸质单据传输贸易信息的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则完全没有贸易信息的传输而仅仅只是资金流的传输。而TSU则在这两类模式之外,为银行和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
记者:TSU的应用现状如何?
王国胜:目前,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已有超过100家机构加入了TSU,覆盖面已经比较广泛了。TSU从技术功能上来说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今年投产的第二个版本加入了银行付款责任(BPO),并新增了对很多单据种类的技术支持。在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方面也有新的进展。今年4月份,中国银行与东京三菱银行签订了全球第一份银行间TSU业务合作协议,并在上海开始试点TSU付款服务(TSU paymentservice)。该服务可以帮助出口商在完成发货、履约、装船等责任之后,通过TSU平台提交相关信息,不必等到单据寄至进口商处就可取得付款。目前该项业务已初步取得良好反响。
下一步,我们还将与一些国内进口商进行接触,同时与这些进口商在东南亚等一些对华出口国的客户及其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研究开发TSU进口贸易产品和服务。
记者:通过新开发的银行付款责任(BPO)功能,银行能为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哪些便利?
王国胜:首先,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老问题。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中小出口企业,规模不大、财务也不健全,这些企业在传统的方式下获得银行资金支持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订单融资业务,目前国内银行很难对出口企业提交的订单信息进行核实,更无法掌握国外进口商的信用情况。而TSU成员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融资申请时,则可以通过TSU平台与国外进口方所在银行了解核对订单信息,对于改善出口企业的授信条件有很大帮助。
而且,在进口方银行同意承担银行付款责任(BPO)的情况下,出口方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可不占用或少占用出口商的授信额度,这对出口商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记者:中国银行目前是国际上开展TSU应用最活跃的银行之一,您如何评价贵行在这方面的优势?
王国胜:我们的优势来源于内外两方面。
外部优势主要是来源于我们国家强势的经济增长以及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地位提高。特别是这次金融危机以来,中资银行的市值排名一下就升到了全球前几位。离开中国市场的话,中国银行业也不可能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
内部原因则是因为中国银行一直在贸易领域有着历史性的优势。
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历史看,在第一笔远期外汇交易、第一笔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等业务创新和应用上,中国银行一直都走在前列。我们不仅在客户基础、市场份额等方面保持着领先优势,对国际前沿业务领域也一直都保持着敏锐的触角。
尤其在中国银行上市以后,经过业务架构整合和IT系统建设,我们在贸易金融研发和创新方面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体现出竞争优势。
记者:您如何看待TSU的应用前景?
王国胜:我们非常看好TSU的应用前景。同时也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需要跟进。
首先,各个成员银行需要建立和扩展自己的服务网络。在这方面,目前中国银行已经率先在国内的4个城市开展了基于TSU系统的服务,同时中银(香港)最近也加入了TSU平台。
其次,TSU的成熟和完善有赖于成员银行间合作关系的建设和完善。也就是说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之间,需要建立起基于TSU的一套“游戏规则”。而所谓合作,不仅是IT系统的对接,更多的是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和合作框架的建设。
目前,SWIFT组织正在积极推动银行间合作框架的建设工作。
我本人就应SWIFT组织邀请,参与了由几家全球领先的贸易金融服务银行共同组成的贸易服务专家组,研究讨论TSU业务的发展战略。今年下半年,专家组成员银行又各自派出贸易产品和会计专家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加紧制定包括法律责任、业务合作、会计处理等在内的TSU合作框架和国际准则,为TSU跨国业务合作打下一个更好的基础。
在物理网络和业务合作网络都具备以后,TSU会进入一个较大范围的应用和推广阶段,届时各个银行将针对自己客户的需求,开发出相应的增值服务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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