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创新靠本土经验和改革勇气
深圳必须尽快与香港一体化,原因倒不在于从香港引入人才和资金,而是借助香港之力成为法治之下的金融市场。改革三十年,我们看到了行政之力与法律之间的角力,也看到各地不顾法律取缔与并购的行为,更看到拔苗助长式的做大做强行为。而法治的程度,能让我们避免可笑的大干快上。今后的金融中心建设,比拼的是软环境,比拼的是法治精神,比拼的是政府对市场的尊重。
深圳在金融中心指数上排名不及上海、北京,但深圳选择的金融创新与集聚中小金融机构的道路是正确的。
深圳市委常委、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陈应春19日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的要点有三:深圳紧紧依托香港;在深港一体化的运作中发展本土的“招行”经验;深圳吸引的是中小金融机构。
笔者之所以支持深圳的定位,是因为在这一定位中具有本土市场化的因素,而不是在政策上一味争宠。深圳的金融优势在于当地的中小板、创业板对于中小金融机构足够的吸引力,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标志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还是阳光私募等,深圳都走在全国的前列。
好好总结招商银行的成功经验,将成为深圳本土化的制度化积淀和经验根基。仅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一事,就可以看出深圳本土经验的活力。在许多银行哭着喊着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且在外资持股比例上与监管层争执不下的当口,招商银行却特立独行,公开表示不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提供了三条理由:第一,招行有A股和H股市场融资,还有可转债、次级债等发行,没有必要和需求来让出折扣,引进投资者;其次,招行从企业法人制转为股份制,而后发行A股和H股,有100多家股东,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治理结构透明;第三,20%的外资持股上限,意味着外资投资者不具备话事权,不可能产生吸引外资银行品牌、技术的内在激励,天下没有这样的好事。招行的业绩证明了本土经验的成功,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应该推广的是招行经验,而不是花旗经验。
在金融危机之后国进民退之时,秦晓又提出,“重启改革议程”。12月9日他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经济增长的故事不应被解读为‘发展主义政府’模式的成功,恰恰相反,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对政府的功能做出重大调整,即从一个政府主导的经济转变为市场主导的经济,从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转变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为中心的政府”。迄今为止,在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中,还没有看到如此鲜明地表明观点的言论。
正因为立足本土进行改革的勇气,深圳才尝试阳光私募,深圳的创新投资才在国内领先。深圳现在需要的是把本土化的勇气与市场化结合起来,给予金融人才足够的发展空间,那么全国的基金经理与风险投资都将立足于深圳深入全国市场。如果深圳被“做大做强”所累,驱赶小型金融机构而忙于给大机构各种优惠,那么,深圳离失去金融中心地位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从笔者交流的情况来看,一些在深圳的投资公司已经感觉到环境不如以前宽松,深圳市政府显然有必要反思其中的原因。而不能舍近求远地吸引凤凰,忘记了本土的劳苦功臣。
深圳一直强调人才不如北京上海,这是个天大的误解。什么是人才?有全球视野、立足于本土、能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就是人才。在金融危机中,我国引进金融人才为什么不成功,就在于外部经验无法应用于本土。即便我们引入了华尔街一流的银行家,照样无济于事,因为中国根本不存在资产证券化的土壤。如果深圳能发展出合规的民间票据市场,能在港深之间建立便捷的资金交流通道,才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件大功德。深圳是“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据陈应春所说,“包括金融体制、运作机制、金融产品的创新”,因此,深圳提供市场化的环境,让金融人才在其中创造产品、创造价值,才是重中之重。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到时候,深圳自然与香港连成一体,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人民币的国际投资中心。
深圳必须尽快与香港一体化,原因倒不在于从香港引入人才和资金,而是借助香港之力成为法治之下的金融市场。改革三十年,我们看到了行政之力与法律之间的角力,也看到各地不顾法律取缔与并购的行为,更看到拔苗助长式的做大做强行为。而法治的程度,能让我们避免可笑的大干快上。今后的金融中心建设,比拼的是软环境,比拼的是法治精神,比拼的是政府对市场的尊重。 □叶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