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黑龙江敞开收购玉米、大豆
2009-12-08 17:42517
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今年国家将在黑龙江省继续实施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
新华网哈尔滨12月8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今年国家将在黑龙江省继续实施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
按照今年的收购政策,国家在黑龙江省收购的品种为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其中临时收储玉米(国标三等)价格为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
目前,黑龙江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做好了秋粮收储各项准备工作,具有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的库点已经认定,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落实收储能力620亿斤、烘干能力388亿斤,能够满足农民余粮销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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