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11月23日,我国首批三单“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融资总额12.65亿元,山东省占据了三单中的两单,即“山东省诸城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山东省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共融资10亿元,合计占全国首批三单融资总额的80%;山东省共16家中小企业入围,占企业数的70%,其中“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全国第一单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本报讯 记者温跃 朱锋 通讯员王邕报道 11月23日,我国首批三单“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融资总额12.65亿元,山东省占据了三单中的两单,即“山东省诸城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山东省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共融资10亿元,合计占全国首批三单融资总额的80%;山东省共16家中小企业入围,占企业数的70%,其中“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全国第一单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此次“集合票据”的成功发行,标志着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后,山东省企业又增加了一条新的直接融资渠道。
据人行济南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是指由人民银行主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共同参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推出的一种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该融资工具一般由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按照“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同发行。具体期限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主体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并引入了信用增进机制。在发行规模上要求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40%,单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单支集合票据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对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众多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改变了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二是有利于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发行的集合票据票面综合利率为5%左右,综合发行成本(含利息、中介费用等)低于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或占用抵押资产;特别是本次发行的票据期限为2至3年,这就为中小企业方便地借入长期资金提供了新的选择,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三是进一步降低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门槛。发行集合票据的企业只要法律关系清晰、财务状况正常透明,经向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通过后即可发行。四是有利于优化银行信贷结构。企业采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客观上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
据人行济南分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山东省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融资总额达978.6亿元,其中,30家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753.6亿元,7家企业累计发行中期票据215亿元,16家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共10亿元,融资规模仅次于北京和上海,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