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中小企业实施土地倾斜政策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对中小企业实施土地倾斜政策,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4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对中小企业实施土地倾斜政策,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内蒙古明确规定,各地区对新上工业中小企业用地要按最低出让价保障供给,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
目前,内蒙古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72.1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67%。计划到2012年,内蒙古中小企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0%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全部企业产值的比重超过75%,累计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