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国务院36号文件”出台后,辽宁省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贺小雁 王帅) “国务院36号文件”出台后,辽宁省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36号文件”为中小企业发展输氧
“国务院36号文件”是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制定的,是指导当前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依据。
文件分八个方面,共29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等。其中包括:增加中央和地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半征收、不能按期纳税的中小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等等。丰富了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做出了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规定。
文件既提出了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技改资金、发展循环经济等转变发展方式的途径,也提出了通过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力度大、可操作性强。文件在提出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加大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等政策的同时,又规定了支持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的政策。全面规范了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政策。突出强调了加强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检、管理咨询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出政府要转变职能,清理、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对中小企业加强自身经营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做出了规定。文件提出,要支持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借用“外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等。
当前我省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建设和落实情况
近些年来,为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我省颁布实施了《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省政府28号文件,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定,初步建立起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为我省中小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财税支持体系。一是建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培训体系建设、技术中心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中小企业配套、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开发生产。专项资金从2005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8800万元。而且文件明确规定,这项资金要视财政情况逐年增加。二是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实行财税扶持。如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使用以及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等支持企业技改和技术进步政策。三是对创业和特殊困难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如对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等。四是对中小企业实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精神,今年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先的政策规定。此外,我省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金融扶持政策逐步完善。为了破解融资难题,我省重点做了三方面政策法规规定:一是通过奖励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省政府规定,对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增幅较大的商业银行给予奖励,促进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仅今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就达5010.4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32.8%。二是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搭建融资平台。省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并制定了《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到2009年6月底,我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已经发展到231家,注册资金达147亿元。三是积极开拓其它融资渠道。我省出台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明确提出了推进企业上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规定,目前贯彻这些规定已经初见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省已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47家,共开展贷款业务586笔,余额达到6.8亿元。12家企业获得集合债发债资格,计划发债10至12亿元。
服务体系和创业政策逐步完善和落实。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都对鼓励创业,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扶持措施。省政府28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鼓励引导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策划、技术支持、融资担保、商务代理等服务,重点支持大学生、下岗技术工人、回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各市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文件中也都做出了相应规定,把鼓励支持创业的重心放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创造优良就业环境、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上面。如沈阳市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中提出了试营业制度,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老弱病残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并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不断加强和落实。几年来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制定出台了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两项办法,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上千万元的资金对生产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给予资助。去年省政府出台的28号文件提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研发新产品。各市政策也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了大力扶持。如沈阳市提出对重点扶持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等等。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了扶持支柱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省政府规定,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业、轻工业、纺织服装业的中小企业,到2009年底前,免收河道工程维护费、价格调节基金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仅减免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一项就有1万多户企业受益,减免费用总额达1.4亿多元。省政府还规定,免收企业年度检验费、免收改制企业成立注册登记费、免予提交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优惠政策。各市在这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沈阳市在国家和省取消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停止和减半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