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今年食品在CPI占32.79% 猪肉占3.03%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今日表示,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为32.79%,猪肉在食品类中占9.26%,在CPI中的比重为3.03%。
中新网11月9日电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今日表示,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为32.79%,猪肉在食品类中占9.26%,在CPI中的比重为3.03%。
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学家”视频访谈,邀请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解读统计局每月发布CPI和PPI两个指标。
对于网友“CPI八大类中居住类所占的比重”的相关问题,魏贵祥表示,2009年居住类在CPI中的比重为14.69%。居住类中包括四个中类。一是建房及装修材料占居住类的27%,其中包括木材、木地板、砖、水泥、涂料等10个商品集群;二是房租11.1%,其中包括公房房租、私房房租、其他费用三项;三是自有住房21.1%,其中房屋贷款利率、物业管理费用、维护修理费用等四项;四是水、电、燃料40.8%,其中包括水费、电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其他燃料五项。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用贷款利率代替。
此外,魏贵祥说,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为32.79%,猪肉在食品类中占9.26%,在CPI中的比重为3.03%。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消费畜肉22.7公斤,其中猪肉19.26公斤,食品类支出为3725元,如果每公斤猪肉按18元计算,全年人均猪肉支出346.68元,占食品类支出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