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农合农村甲流患者医药费有望报销
近日,省卫生厅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副省长程幼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我省甲流防控救治14项措施。
近日,省卫生厅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副省长程幼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我省甲流防控救治14项措施。
这14项措施包括: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重症救治;努力增加疫苗的接种率,接到疫苗后要在2周内全部接种完毕,严密监测接种不良反应;派专家驻县现场指导甲流防治和培训;省及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人员将联合编队,派人深入到县(市、区)等基层,特别是社区、乡镇,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落实基层技术指导,抓紧时间制定基层甲流防治工作人员工作手册;强化提高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加强分级医疗管理,落实责任,落实首诊负责,同时加强重症病例的信息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特效病毒药物的及早使用;强化药品储备,按照我省人口2%的比例储备;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特别是社区、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分层、对口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强化群防群控力度,采取包县、包区等方式,全社会动员;强化分层培训,召开全省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培训会议和66个县、8个农垦系统医院院长等人员的培训会议;强化媒体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特别是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收费监督管理和督查,对确诊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甲流患者,制定相关医药费报销政策。(记者韩雪)(编辑: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