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反倾销法律与实践
2007-12-26 15:52519
乌拉圭回合谈判将“公平比较”原则纳入了WTO反倾销协议,是反倾销协议谈判的一大进步。本文通过对“公平比较”原则在澳大利亚反倾销国内立法、法院判决及海关实践进行的研究,指出虽然此原则已在澳立法和实践中得到确认,但由于调查机关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公平比较”中两大要素――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被轻易扭曲,从而导致“公平比较”原则在澳反倾销实践中难以实现。
概述澳大利亚作为最先颁布反倾销法的国家之一,也是反倾销措施频繁使用者之一。从1995年到2005年,澳大利亚总共发起反倾销调查179起,在当时的148位WTO成员国中位居第七位。澳大利亚反倾销法最初包含在《1906工业保护法》中。随后,澳大利亚于1961年颁布了《1961海关关税(倾销和补贴)法》,又于1975年颁布了单独的反倾销法-《1975海关关税(倾销)法》。为了符合WTO反倾销协议的要求,澳大利亚又一次修改其反倾销法。现行的最重要的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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