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方案获批 新区重点领域突破成关键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对天津市上报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力争取得积极成效。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1日电(记者徐岳、邹兰)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对天津市上报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力争取得积极成效。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天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大力支持,标志着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在10月30日召开的“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推动会”上说。
滨海新区面积为2270平方公里,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重点开发开放的区域。《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业内分析认为,与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在诸多金融创新领域,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管理严格、改革步伐缓慢。此次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专项方案获批,将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敏感的改革,如离岸金融业务等放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无疑将起到推进改革、控制风险的双重作用。”
根据刚刚获批的专项方案,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将主要围绕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是投融资体制改革。近年来天津先后成立渤海、船舶等多只产业基金,未来还将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其中包括开展商业物业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
其次是综合经营试点改革。记者从天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了解到,天津正筹备成立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按照统一管理、综合经营、法人分业、严格监管原则,积极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的创新和探索。
另外,天津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小企业融资、住房储蓄银行等领域完善银行功能,发展担保业等各类金融业务。此外,天津还将承担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探索离岸金融业务,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设立货币经纪公司等。
但据专业人士分析,天津金融改革创新面临的难度依然不小。主要原因在于经过多年来的改革,我国金融领域的开放程度已有大的提高,但有一些领域仍然难以突破。加之国家对金融实行严格管制,任何创新、改革都必须经过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黄兴国也坦陈:“与国内发达地区比,与国家对天津发展、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要求相比,天津金融业发展仍有不小差距,金融业的总量规模比较小、占经济总量的份额偏低,中介服务不够发达,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不多,上市企业数量少,直接融资总量小等。”
业内普遍分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专项方案、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滨海新区应将国家支持与本身工作推进相结合,并将已经开始的改革创新作为重点突破。
一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经过几年的发展,天津先后获准设立总规模分别为200亿元的渤海和船舶两支产业投资基金,已累计注册221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114只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认缴资金额超过600亿元,已经成为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相对集中的城市。
此外,每年6月10日至12日举行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已经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全球性私募股权基金盛会,在全国形成了很强的影响力。连续成功举办三届融洽会后,天津已经成功搭建基金与项目对接平台,受到国内外股权投融资领域的广泛关注。
对此,天津应将直接融资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点,并在创业板启动的有力条件下,积极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推进企业上市。此外,还应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等工作。
二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天津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租赁、保理、财务公司等总部为主体,包括信托、证券、期货、服务外包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已经成为金融体系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如天津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至100%;改革进出口核销制度,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改革;有序放开滨海新区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摩托罗拉财务公司、中海油服公司等设立了离岸账户。
业内认为,滨海新区应将完善服务体系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另一个突破点,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离岸金融业务的研究与探索工作。据天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介绍,今后一段时期,天津还将努力增加期货交割库数量,积极推进商品远期合约交易试点,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等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等工作,使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