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环境下解决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国际保付代理业务
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业务”,是卖方与保理商的一种契约,主要是为赊销(OA)项下而设计的产品。
众所周知,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的出口企业遇到了10年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在经营方面,除了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化、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等因素外,国外需求不足成为近一年来出口下降最主要的原因。在买方市场中,除了价格因素受到挑战,更多的买家从自身进口融资成本考虑,要求采用非信用证方式结算,从而又加剧了出口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的提高,形成多重挑战。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信用证不再是主流的结算工具。据统计,全球贸易中75%—80%均采用赊销方式进行结算。因此银行革新产品也围绕着支付工具的变化而变化。传统上,中国的出口企业习惯于以信用证为主的卖方市场销售行为将被迫改变。这使得本来就面临诸多经营困难的中国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被动地改变支付方式从而形成更加严峻的融资难的局面。此外,日益积累的应收帐款更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负担。
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业务”,是卖方与保理商的一种契约,主要是为赊销(OA)项下而设计的产品。它是指保理商从卖方那里买进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应收帐款,并提供贸易融资、坏账担保、帐款催收和账户管理的综合性服务。简单的说保理就是出口企业将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以期获得即期利益的行为。在上述四项主要功能中,出口企业最关注的是获取融资和坏账担保功能。在出口保理下,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企业寻找适合的进口保理商(进口国的担保付款金融机构)并进行融资安排和帐款管理。出口保理业务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减少了财务管理成本,大大降低了出口收汇的不良率。企业将更多的应收帐款转变为现金,从而改善了财务报表。此外,在当前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通过及早收回货款,亦规避了汇率风险。综上,保理业务给出口企业提供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叙做国际保理,还大大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信息的传递更为快捷,交易的真实性一目了然,为银行决定融资提供了便利。由于有国外金融机构的担保付款,多数银行会将传统上更多依赖对企业财务报表的静态分析转变为对企业的产品供应链和交易真实性的把握,以及对企业履约能力的动态跟踪。由于一般的银行不以企业提供抵押或质押为先决条件,从而降低了对企业的贷款门槛,使得企业的营运能力大为提高。总之,保理业务解决了非信用证下出口的难题,平衡了进口商之间的关系。与供应链融资一道代表了未来世界贸易融资的发展方向。
尽管遭遇了百年不遇的金融海啸,但全球的保理业务却取得进一步的良好发展。2008年通过FCI(FactorChainInternational即“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简称)完成的国际保理业务量达到了1444亿欧元,相比2007年度的1183亿欧元增加了22%。在欧盟内部,80%的进出口业务都是采用非信用证方式,并采取保理方式收款。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迅速发展成为国际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积极因素。尽管我国的保理业务发展迅速,但与欧盟相比,与我国的进出口总额相比,我国的保理发展仍相对滞后。2008年,我国各家银行共完成国际保理250亿欧元(含发票贴现和国内保理),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在亚洲排名第一,但与全球保理量相比,份额仅为16%,这与我国作为进出口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因而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今后的发展前景无限广阔。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的保理需求急剧上升,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一大亮点。新闻媒体对保理的关注程度比以往也有很大的提高。以往我国商业银行平均每年以70-80%的增速发展保理业务,而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客户需求及业务量都在成倍的增加。据专家估计,在未来的2-3年内,我国的保理业务量将从目前的250亿欧元达到数千亿欧元,市场潜力十分巨大。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保理在我国的发展十分重视,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连续两次组织了商业银行召开会议进行了调研,并于最近刚刚发表了《中国保理业务调研报告》,呼吁各个商业银行重视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
应该明确的是国际保理是一项较低风险的业务。特别是出口保理,它是基于国外金融机构的担保而发生的业务,不应该将保理业务完全等同于一般信贷业务加以考量,更不应以抵押或质押作为叙做保理的先决条件。假如发生损失,一般国际保理业务分以下几个流程:
正常收款——发生争议——担保付款或执行仲裁发生损失
发生争议是买卖双方比较常见的现象,纠纷频率越高,出现仲裁或损失的可能亦会加大。
表1列举了两年多以来国际上发生争议的情况:
发生争议在商业上是比较普遍和正常的情况,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一定发票折让,佣金返还等方式解决。从上表看出,在多数年景下争议的比率不超过10%,但是在2009年的头5个月超过10%,说明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加剧,值得关注。
表2列举了两年多以来国际上发生担保付款的情况:
对比全球通过FCI的保理业务量,2007年和2008年分别达到1183亿欧元和1444亿欧元,表2所列的发生赔付的比率和金额微乎其微。
仲裁是保理发生损失前最后的程序。据统计,FCI自从1968年成立以来,41年间总共接到要求仲裁的案例仅为4例,其中2例发生于去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前。说明保理发生极端的案例十分稀少,总体信誉度和安全度非常好。但2例仲裁发生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以及2007年以来发生争议的比例逐渐提高,说明危机也给保理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言而喻,任何融资工具都有风险,保理也不例外。保理业务重在考察出口企业的诚信和履约能力。银行应避免因企业的诚信不佳造成欺诈,严重违约等现象,从而造成保理商启动免责条款而拒绝担保的风险。
FCI在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之后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保理机构。它代表了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家以上的保理商进行日常的工作。中国的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先后加入该组织,并按照FCI的章程和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随着融资工具的日益变化和创新,传统的保理业务也受到了包括供应链融资等能够提供给企业更加广泛的综合性融资方案的挑战。例如,保理正在决定研发新的信息系统,解决传统上保理不能提供装船前融资的困境。
总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明智的银行和企业都会对当今国际贸易融资市场的形势和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把握。同时,前瞻性地对未来贸易融资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做出相应的对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危机的大潮中寻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作者系中信银行国际业务部邵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