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信用保险离中小商贸企业有多远
信用保险对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战略方针、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一些传统经济发达省份,这一业务却几乎是“零出单”。深究其背后原因不难发现,制约国内信用保险发展的因素并非只是“市场认识不够”那么简单。
陈天翔
信用保险对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战略方针、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一些传统经济发达省份,这一业务却几乎是“零出单”。深究其背后原因不难发现,制约国内信用保险发展的因素并非只是“市场认识不够”那么简单。
浙江省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大省。浙江保监局于日前发布数据称,在该省财政厅、商务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及时调整配套的保险条款、费率及承保方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该省34家中小商贸企业投保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9.66亿元,保费874.11万元,中央财政将提供50%的补助。尽管这一数据有所突破,但是这些投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占浙江省全省同类企业的比重依然是小之又小。
中小商贸企业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上的投保率低的情况在另外一个经济大省山东省也表现得相当突出。山东保监局的材料显示, 目前,山东辖内22家财产保险公司中仅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华安、中银和长安责任7家公司开发国内信用保险产品,涉及险种仅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中长期信用保险、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等6个险种,但至今没有1家公司签发过保单。换句话说,国内信用保险在山东省尚未真正起步。
山东保监局认为,主要有几大方面的因素制约了国内信用保险发展,首要的便是“信用销售发展不足”。根据国家商务部的统计,目前美国信用销售的比例高达90%以上,信用消费占总消费额的2/3左右,而我国信用销售比例不到20%,信用销售相对滞后的大环境制约了国内信用保险的发展。其次是信用体系和制度不健全,我国信用调查评估、商账追收等服务相对滞后,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大,追偿成本高,不敢轻易开展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此同时,目前国内企业信息分散、封闭,散布在交易伙伴及政府管理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不能有效公开共享,而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买家资信报告数据通常是上一年度的,在当今经济态势较不稳定、企业状况变化迅速的环境下,保险公司难以准确评价买方近期的变化情况。
我国目前在信用监督和惩罚机制上存在漏洞,还没有关于信用保险的专门立法,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很难约束和惩罚失信的投保人。另外, 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积极性不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以山东省为例,调研发现,山东省多数保险公司对国内信用保险的发展持过度谨慎的态度,主要是担心道德风险、企业投保意愿较低以及经济形势不确定,对公司自身风险管控能力也缺乏信心。
财政部、商务部、保监会等有关部委在今年已先后发布多项政策,强调要充分借助信用保险促进信用销售,并为国内信用保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山东保监局也提出建议称,需先做好信用销售和信用风险防范基础建设工作,例如构建产业生态群,推动多行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的机制,为企业提供包括贸易信用风险管理和资金融通等各项服务在内的全方位解决方案。而保险公司也需要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积极开发适销新产品,在保障范围和缴费方式上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