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天津建立金融战略合作关系 建立联合协调机制
10月25日,沈阳市政府金融办与天津市政府金融办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环渤海地区发展,加强沈阳、天津两地金融合作。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副市长邹大挺参加签约仪式。
沈阳日报讯(记者郭宏颖、肖春苹)10月25日,沈阳市政府金融办与天津市政府金融办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环渤海地区发展,加强沈阳、天津两地金融合作。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副市长邹大挺参加签约仪式。
协议约定,沈阳、天津两市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等方面,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充分利用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优势和沈阳老工业基地的产业优势开展合作。同时,双方还将利用中国企业融资洽谈会平台,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效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天津滨海股权交易所发展,支持其在沈阳设立分公司,支持沈阳企业在天津滨海股权交易所挂牌。双方还将分别组织本地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金融信息等方面进行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并建立联合协调机制。
签约仪式前,顾春明会见了崔津渡。顾春明说,当前,沈阳正加快推进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和沈阳金融街为核心的金融布局已经形成。此次两市金融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于两市充分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推动两市金融业取得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天津市不断发挥金融业,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带动两市金融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崔津渡说,沈阳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已经形成集聚效应。我们支持天津企业来沈阳创业,同时也欢迎沈阳企业到天津发展,希望两市继续加强金融合作,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邹大挺参加会见,并陪同天津市政府考察团考察沈阳金融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