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种药品降价 平均降幅12%
国家发改委要求,从今日起各地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133种药品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幅12%左右。昨天记者了解到,我省已接到调价通知,并于今日起正式着手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实行
45%药品降价,达133种,平均降幅12%左右
制图 马勇
49%的药品价格未变
6%的药品价格上调
本报讯(记者杨益胡晶)国家发改委要求,从今日起各地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133种药品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幅12%左右。昨天记者了解到,我省已接到调价通知,并于今日起正式着手实施。
省发改委:133种药品降价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已接到调价通知,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药品调价本着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涉及的296种药物中,45%的药品属于降价行列,达133种,49%的药品价格未变,6%的药品价格上调。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09
tz/t20091002_305945.htm)所列价格。
医院:主要在基层医院推行
昨日,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院长赵吉光表示,目前该院还没接到调价通知,接到通知后将按规定无条件执行。
长春市其他几家大型医院也表示还未接到通知。某大型公立医院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目录的很多药品大医院利用率不高,主要是基层医院必备的药物,所以其中很多药品大医院都没有。所以此次降价,对大医院影响不大。
大医院不用《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百姓医疗价格降低的梦想岂不落空?
对此,我省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我省主要在社区及各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到今年12月,三分之一的县以及乡镇卫生院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在大医院就诊的都是一些疑难患者,治疗这些疾病的很多药物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没有。
另外,在基层医院实施《基本药物目录》,也是为了引导患者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的就医习惯。
药店:一些药品价格低于指导价
昨日,记者走访长春市红旗街、中东大市场附近大型药店及医药超市,这些药品经销单位都在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进行筹备。
“我们将我们的药品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详细对照,对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吉林大药房经营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从药价对比看,我们现在只有极少数的品种超出指导价,绝大多数药品都低于指导价。”红旗街一药店店主指着药架上的一种常用心脑血管药说,“27毫克的,此次指导价是25元,而我们药店目前售价是21元,低于指导价。”在其他几家大型连锁药店,该药价格也多在20元左右,鲜有超过22元的。
据了解,之所以有很多药零售价格低于指导价,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我省为解决看病贵问题,对药品价格已进行过几番削减。
对于133种药物平均12%的降价幅度,各药厂反应不大,长春市一家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未来基本医药销售将取消15%的药物加成,两者相抵,在做到让利于民的同时,事实上,企业也获得了更多的价格调整空间。
市民:担心此次降价成“空降”
对于此次药品降价,百姓反应不一。一些市民高兴于以后购买国家基本药物有了价格参照,一些市民则担心此次降价成“空降”。
对于市民的担心,一位医生表示:“以往每次大幅降价后,都有很多新药出来,药的成分没换,换了包装、换了剂型,广告打得响,价格也是一路蹿高,患者从中得到的实惠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对于这一问题,省卫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医疗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就是,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新药的审批程序,加强监管。
另外,省卫生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增补的药物有哪些目前还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