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调控:钢铁必须承受之重
措施越来越“硬”
200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2%,没有完成年初规定的4%的节能目标;今年显然是能否完成“十一五”规划20%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温家宝总理最近郑重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措施及相关行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从总体来看,效果还有待观察,但诸多迹象表明,政策调控的“手腕”是越来越硬了。
1月份,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唐山市、吕梁市、六盘水市、莱芜市4个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行政区被列入“黑名单”,该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被叫停。
4月27曰,国务院召开了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加快淘汰电力、钢铁等八大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今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0万吨,减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62万吨。
5月份,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清理自行出台的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8部委联合开展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
6月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了2010年中国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根据《方案》,中国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仅这点,就显示了中央的巨大决心。……
但是,人们注意到,在国家一道道调控“金牌令”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扩张依然未得到有效遏制。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数据显示,今年1~5月投资增速达到25.9%,高于去年全年的24%。投资增长依然主要来自于第一产业,尤其是重化工业。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七成的电力、钢铁、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估计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会有所下降但幅度有限,离节能目标相去甚远。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周大地曾公开表示:“去年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实现,今年前5个月仍没有出现重大变化,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利益约束是难点
4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时,用了6个“不”来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
这6个“不”深刻地概括了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节能减排任务时存在的顽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节能减排工作在许多地方仍停留于“小打小闹”,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和群众所期望的“伤筋动骨”的地步。“GDP看得见、摸得着,而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则需要较长时期才会显露出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深感忧虑。他认为,之所以产生如此多的“怪现象”,就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执行不到位,而执行不到位,缘于利益约束不到位。
以电价执行为例。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禁址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得不好,有14个省份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利益,是相关部门和企业间牢不可破的纽带,也是某些地方屡屡“犯规”的动力源泉。
硬约束如何“硬起来”?全国人大环资委专家建议,一是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糸、监测体系和涔核体系,完善项目节能评佶审查和环境影晌评价制度,以制度换约束;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GDP能耗、主要污柒物排放量等,引入“第三方评估”,以透明换监督;三是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地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处罚到位,如区域限批、加大处罚力度、限制提拔等,以责任换执行。
“高压”之下或有成效
进入下半年,上半年的调控政策和措施都将进入实施阶段,政策的“高压”效应会更加明显。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近日指出,今年上半年国家对部分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取消了退税政策,对一些产品开征了出口关税。政府还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了重点节能工程,在突出重点方面也做了一系列工作,这些措施都会在未来发挥作用,收到成效。
据了解,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国家还将在下半年采取以下三大措施: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综合运用价格、收费、财政等政策,使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承担起应当支付的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面对实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目标的压力,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在着手修订已施行9年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下简称草案),希望借助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
草案规定,禁止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施税费、信货、电价、地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很赞成这次修订草案中提出用税收、价格等机制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在近日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维城指出,政府应使用经济手段管理节能降耗工作。他还认为,《节约能源法》将来能不能起作用,关键就是要看政府相关部门能不能把《节约能源法》中规定的相关税种、制度、限额等一一落实。
此外,一些经济学者分析,长期以来,国家对资源实行低价政策,这意味着谁多消耗资源谁就多分享经济利益。扭曲的价格信号对企业产生“逆导向”,使经济增长中的很多突出矛盾难以解决。因而用市场力量“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显得至关重要,提高资源税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下半年已确定的政策有,将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的价格改革,已经实行的差别电价将会视情况逐步扩大范围等。同时,国家将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资源税的调高也已提上日程。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今后,国家将出台相关政策,九大措施重拳出击,以解决目前在节能减排问题上遇到的6个“不”的问题。
这九大措施是: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夯实基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显然,这些措施将构成下半年节能减排调控的主旋律。
“重”字当头,意味“十一五”规划节能降耗??当头,意味着调控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