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近日,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市发展改革委
近日,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一、医改工作前期情况
我市医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政策。市医改领导小组16个部门历时半年多的时间,开展了5个专题调研,召开了15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各区县、市级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意见,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十几次易稿,最终顺利完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2011年)》和《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起草制定,并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改革的目标及主要特点
我市确定了2009—2011年医改目标为:到2011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西部前列。
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有七个特点:
(一)突出“四个人人享有”的改革方向。即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药物。
(二)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等人群。对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住院分娩有补助,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普查;对儿童,有免费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等;对老人,提供一般体格检查和慢病防治;对农民,与城市居民公平享有人均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
(三)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一是对300多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二是基本医疗保障将覆盖城乡居民和关闭破产企业、在校大学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逐步提高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三是进一步加大特殊困难群体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力度。
(四)财政投入重点投向老百姓。2009—2011年七项重点工作各级财政共投入245亿元。其中投向老百姓为140亿元,占总投入的57%,超过了一半。
(五)实施“1335”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程。三年内,将加快市级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推进30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350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设5500个村卫生室。
(六)基本解决基层卫生人员的问题。一是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经绩效考核后,由区县财政足额补助。二是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定额补助。三是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全面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七)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拟成立药品交易所,逐步建立区域性药品交易市场。二是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将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卫生全行业管理。
三、突出七项重点改革
在国家提出的五项重点改革基础上,我市结合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新增了加快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两项重点改革,明确七项改革重点。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针对我市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在国家提出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和新生儿保险、开展三峡库区疾病监测两项内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8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峡库区疾病监测,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险和新生儿保险,育龄妇女增补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5万例,农村改厕42万座,270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二)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重点完善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和城市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底,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填平补齐原则,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政府负责其按国家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由各区县财政足额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足额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模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三)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5%、5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力度。理顺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提高医疗保险运行服务水平,推行支付方式改革,简化报账程序,方便群众就医。
(四)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药品产业结构,促进规模经营。开展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实行集中统一配送制度。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2010年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建成药品交易所。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加快市级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工程和万州、涪陵、黔江、江津、永川、合川六大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组建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履行医院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职责;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职能。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行为,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制定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优惠政策,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六)加快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加大医学科技投入,鼓励和扶持自主创新,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加快培养、选拔和引进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三年内培训基层卫生人员5万人次,培养和引进医药卫生人才660名。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探索职业院长制度。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和执业药师培养,提高药品管理和用药指导能力。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医疗卫生人员统一招考、直接选调、人才引进制度。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服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建立医疗执业保险。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调处机制,建设“平安医院”,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七)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和药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