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制药企业:实力悬殊明显 界限分明
中外医药产业结构的巨大差距,直接反映在中外医药企业的实力对比上,并对处于弱势的内资企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冲击。
目前,合资和独资类企业数量约占我国医药企业总数的30%,销售额约占整个医药产品销售额的26%~27%,是中国医药市场上最重要的角色之一。自1980年外资企业日本大冢制药作为首家外资企业落户天津至今已近30年,跨国企业在华医药领域的投资不断扩大,包括辉瑞、默沙东、罗氏、葛兰素、诺华、拜耳等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均已在华投资设厂,不少外资企业还建立了较大规模的研发中心,并把触角伸向药品批发领域,在大中城市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就产品类别而言,外资企业在高端产品,如专利药、原研药和大型医院诊断设备方面占有明显优势,而内资企业则在仿制药、大宗原料药、医用耗材、敷料、中小型诊断设备和中药产品方面占有较大份额。尽管身处同一市场,但外资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强大的公司内贸易机制进行运转,并没有与内资企业形成最有效的合作方式,交流与沟通不够充分,如外资企业有自己的行业协会组织,与内资企业的各大行业协会之间疏于来往。内外资企业间虽有合作,但仍没有形成面上的交流,互相间的资源配置仍有较大发挥空间。业内人士曾几度策划有中外医药企业共同参加的研讨会,也因外资企业大多关注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医保目录和市场进入等问题,与内资企业难有共同话题而搁浅。多年来,由于“以市场换技术”成为国内新闻媒体的口头语,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外资企业的戒备心理,如有关单位希望在内外资企业之间就质量控制问题开展一次互动学习的活动,但最后因外方的婉拒而流产。
中外医药产业结构的巨大差距,直接反映在中外医药企业的实力对比上,并对处于弱势的内资企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冲击。外资企业强大的研发、生产能力和一流的营销、管理水平,使内资企业的确领略到了“船坚炮利”的威力,加之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更使内资企业客观上处于下风的境地。在政府攻关方面,外资企业凭借较强的理性预期与游说能力颇具优势,往往在政策出台之前就做好了多种预案,总显得处变不惊。
就具体子行业而言,在医疗器械行业,外资在大型医院诊断设备的市场占有率高达80%以上,而内资企业在高端产品领域,也因核心技术被外资控制而无法获取真正的利润,只能在中小型设备方面寻找商机。即使在具有传统优势的中成药领域,2008年也竟然出现了有史以来首次的贸易逆差,在中国制造的中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难度日增的情况下,“洋中药”却长驱直入国内市场。一些国外植物药企业在中国以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大量采购中药材,用于高附加值的植物药制剂生产,使国内中药材生产与经销企业的议价能力受到严重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