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专栏注册申请人介绍
2007-12-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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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REACH法规规定,只有以下几种身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提交注册申请:制造商是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制造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进口商是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对进口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非欧盟的制造商指定的在欧盟境内定居的“唯一代表人”。
不在欧盟国家内定居的制造商,将制造的物质、配制品或物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内,经双方协议可指定欧盟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唯一代表人”,承担作为进口商在注册方面的义务。该代表人在实践处置该物质方面应具有足够的背景和信息,能承担作为本法规中的进口商的其他义务。按照第31条规定能提供及更新进口的数量与销售给顾客的信息,以及按照第36条规定能提供安全数据表(SDS)的最新更新信息。
非欧盟出口商应通知相同供应链中的其他进口商谁是他的“唯一代表人”,这些进口商可被视为下游用户对待。
非欧盟的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是指定在欧盟定居的第三方作为“唯一代表人”来进行注册,还是由其进口商对其物质进行注册。聘请“唯一代表人”,制造商可以对注册过程获得更多的控制,避免与进口商讨论有可能是敏感的信息。同时对欧盟进口商而言,可以避免作为注册人承担RACH法规的义务,他可被认为是下游用户。
“唯一代表人”进行的注册并不能覆盖另一个非欧盟制造商对相同物质的注册责任,如果进口商从若干个非欧盟制造商进口相同的物质,他仍然要作为注册人履行注册义务。
不在欧盟国家内定居的制造商,将制造的物质、配制品或物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内,经双方协议可指定欧盟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唯一代表人”,承担作为进口商在注册方面的义务。该代表人在实践处置该物质方面应具有足够的背景和信息,能承担作为本法规中的进口商的其他义务。按照第31条规定能提供及更新进口的数量与销售给顾客的信息,以及按照第36条规定能提供安全数据表(SDS)的最新更新信息。
非欧盟出口商应通知相同供应链中的其他进口商谁是他的“唯一代表人”,这些进口商可被视为下游用户对待。
非欧盟的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是指定在欧盟定居的第三方作为“唯一代表人”来进行注册,还是由其进口商对其物质进行注册。聘请“唯一代表人”,制造商可以对注册过程获得更多的控制,避免与进口商讨论有可能是敏感的信息。同时对欧盟进口商而言,可以避免作为注册人承担RACH法规的义务,他可被认为是下游用户。
“唯一代表人”进行的注册并不能覆盖另一个非欧盟制造商对相同物质的注册责任,如果进口商从若干个非欧盟制造商进口相同的物质,他仍然要作为注册人履行注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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