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行业抑制产能过剩时间表敲定
日前,十部委将一则“措辞强硬”、有关抑制产能过剩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获悉,这则名为《关于抑制部分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并予以转发。
日前,十部委将一则“措辞强硬”、有关抑制产能过剩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获悉,这则名为《关于抑制部分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并予以转发。
《意见》指出,当前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不仅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在盲目扩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
《意见》为六大行业制定了政策导向。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提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业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要集中有效资源,支持企业提高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编制或修订专项规划,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钢铁: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严禁各地借等量淘汰落后产能之名自行建设钢铁项目。
水泥:严重过剩。对今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各省须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平板玻璃:明显过剩。对现有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拟建玻璃项目,各地一律不得备案;建立三年清理落后产能时间表。
煤化工:产能过剩30%。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相关标准的焦化、电石项目;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多晶硅:明显过剩。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产能。
风电设备:即将产能过剩。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日表示,随着美国、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抬头,中国部分行业出口将受影响而加剧过剩。国家有关部委已意识到,某些行业的产能若再度过剩,将无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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