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范卫平:新闻出版业的优胜劣汰法则

2009-10-09 10:351099

范卫平: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虽然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新闻出版业去年仍保持持续增长、稳中有升的态势

      今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更加明确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体制改革使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尽快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尽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新闻出版业做大做强。

      截至今年9月,全国已组建26家省级出版集团公司,24家国有省级新华发行集团公司,3家期刊经营集团,49家报业经营集团。全国已有上千种经营性报刊完成转制,49家党报党刊集团实现宣传编辑和经营业务分开,经营部分正在转企改制。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即将实施,到2011年年底前,所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将基本完成转制任务。

      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闻出版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少数新闻出版企业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而退出市场,引发了社会的不同看法。

      为此,本报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进行专访,请他谈谈新闻出版产业的改革和发展前景。

      经济观察报:您怎么看待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过程中某些出版单位退出的现象?

      范卫平: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虽然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新闻出版业去年仍保持持续增长、稳中有升的态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也报道,今年上半年,我国新闻出版业产值增长30%左右,改革发展势头强劲。因此,新闻出版产业总体发展状况是非常好的。

      然而,新闻出版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也存在市场竞争主体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有一些新闻出版单位因为缺乏竞争力,加上经营不善,退出市场,是正常现象。优胜劣汰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也是市场生存法则。作为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新闻出版产业,同样适用优胜劣汰的法则。

     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向纵深发展、向面上铺开的新阶段,国家将对那些效益较差、资不抵债、人才缺乏、发展难以为继,或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者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不愿意继续办下去的新闻出版单位,下决心停办退出一批。同时,对那些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新闻出版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安排重点项目、配置出版资源、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总之,我们要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同出版资源整合、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鼓励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新闻出版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并购重组。争取在3到5年内,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实力雄厚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新闻出版企业。

      经济观察报:针对新闻出版业的改制和发展,总署在今年的3月30日出台了一个《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会产生什么样的触动?

      范卫平: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指导意见》,是形势使然,是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总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然而在过去,新闻出版系统在思想观念、创新意识、体制机制、行政管理能力以及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突出问题。特别是某些单位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计划经济体制下出版资源行政化配置造成的资源过于分散,结构趋同和地区封锁,出版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十分突出。上述问题导致新闻出版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不相适应。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努力构建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新闻出版生产力。
     2009年是总署确定的新闻出版改革主题年、攻坚年。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工作,总署制定了 《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作为一个新闻出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将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新闻出版生产力,促进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将起到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主要任务,也就是我们说的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触动有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推动经营型新闻出版单位转制,重塑市场主体;第二,在完成转制的基础上,推进联合重组,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第三,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第四,加快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市场体系建设;第五,推进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第六,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第七,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

      经济观察报:改革开放以来,新闻出版业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但依然困难重重。目前,在体制、利益、人员安置及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仍有很多担忧和质疑,这方面所涉及到的问题如何进行整合?如果遇到阻力,将如何克服?

      范卫平:改革就是一个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历程,30年来,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大体上经历了探索期、适应期、试点期以及全面推开期这四个阶段。到今天为止,全国新闻出版业产值达到8500亿,这个数字是很了不起的。

      在当前改革中,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所涉及职工利益的一系列问题,国家都有所考虑,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中办发[2009]16号文件,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还有中宣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优惠政策的文件。这些政策导向明确、含金量高,以人为本、齐全配套,能够解决转制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能够使转制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科学发展、做大做强。同时,为了确保职工利益,我们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自愿选择一次的基本精神,做好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对转制前离退休等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利益。

      经济观察报:您如何看待新闻出版业这个特殊性行业?

      范卫平: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依靠市场来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而美国、韩国、日本等国通过文化产品,深刻影响了世界。看美国大片就是看美国的价值观,无论何种题材的影片,归根到底是看美国价值观。

      韩国的电视剧、日本的动漫产品进入中国,产生的文化影响,大家有目共睹。他们都是通过文化产品来输出自身的价值观念。我们巩固意识形态阵地,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靠什么?还是要靠市场主体生产更多更好更有吸引力的文化产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文化产业和意识形态这二者的关系应该是产业越发展,实力越强,占领的市场越多,意识形态的阵地也就越巩固。相反,如果产业发展不起来,产品卖不出去,失去了市场,失去了传播能力,也就等于失去了意识形态阵地。所以,我们要统筹考虑发展产业和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关系,把二者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考虑。一方面在观念上我们要有所转变,企业并非比事业单位难管;另一方面配套的管理和法律法规要跟得上,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完善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在意识形态上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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