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朝哪个方向改
中国可以考虑另辟蹊径,主张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变成一个纯粹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其贷款功能,逐步减少其调整各国汇率、稳定国际货币市场的作用。应当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存在,并且在适当时候鼓励发达国家放弃部分投票权,改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表决机制,最终用新的国际金融组织替而代之。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本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这两个组织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和重建全球金融体系自然是最重要的议题。会议期间,IMF决策机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发表公报说,份额改革对增强IMF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不过,向来直言不讳的索罗斯这次在会上依然不假辞色:鉴于各个国家的整体利益不同,全球金融体系改革难以达成一致。
其实,赞同这种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采用了类似于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机制,重大事项必须获得85%以上表决权的国家批准,而美国的表决权就超过了15%。所以,各国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方案,无不指向表决机制。尽管在匹兹堡金融峰会上,与会各国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表决权达成一致,但如何减少发达国家表决权,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分配表决权,根本没有形成具体方案。而无论是5%,还是3%,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是杯水车薪。假如美国不放弃否决权,那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注定将成空谈。
当年美国偷梁换柱,以世界贸易组织巧妙地替代了关贸总协定,转移了世界贸易的重心,强化了对服务和知识产权贸易的保护,从而又一次牢牢地把握了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权。此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美国试图如法炮制,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在强调重新分配投票权的前提下,始终不忘记自己所拥有的否决权,这就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前途暗淡。
所以,欧洲国家在推进政治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实行了货币的一体化,试图通过货币一体化摆脱对美元的严重依赖。现在美国打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幌子,动员欧洲国家减少投票权,转让给发展中国家。且不说欧洲国家是否愿意,即使欧洲国家放弃部分投票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分配这些投票权,也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件。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很可能像安理会改革那样,雷声大雨点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10月4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第20届部长级会议上大声疾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当建立表决权自动调整机制,以充分反映各国经济地位的变化;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的遴选制度,在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中增加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员的比例。这个表态表明中国已意识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方向出了问题,真正的改革应当从分析世界各国的贸易状况入手,像当初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那样,按照各国在世界贸易所占的份额,自动调整表决权。这当然是一种非常理想的选择,由于触及美国的根本利益,甚至会导致其失去否决权,美国不可能会真心实意支持这项改革方案。
大体上可以看出,总结各国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方案,无论是通过增加绝对的表决权,还是增加相对的表决权,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决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除非彻底抛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像当年美国彻底抛弃关贸总协定一样,建立新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否则,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谈判将会旷日持久,而谈判的结果很可能是无果而终。
笔者认为,中国可以考虑另辟蹊径,主张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变成一个纯粹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其贷款功能,逐步减少其调整各国汇率、稳定国际货币市场的作用。换句话说,中国应当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存在,并且在适当时候鼓励发达国家放弃自己的部分投票权,改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表决机制,但是,不主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发挥布雷顿森林体系所确立的稳定汇率市场的作用。
具体说来,就是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干预他国的货币市场,不允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转型国家推行不切实际的金融改革方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当在增加国际货币市场透明度上面做文章,确立事实上的大国一致原则,所有的贷款计划都必须经过主要国家认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探索建立独立主权国家的储备货币和支付货币,但在建立新的货币体系之前,必须征求所有国家的意见,建立一揽子货币之锚,不允许把新的国际货币与少数发达国家的货币直接挂钩。建立货币价格自动调整机制,根据世界各国货币价格或者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独立主权国家的国际货币价格,从而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货币成为真正自由的国际货币。
当前在我国学术界,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观点众多。有些学者认为,应该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统一货币;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应当通过改革特别提款权价格调整机制,充分反映转型国家的经济需求。
在笔者看来,中国一方面必须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尽可能地改善中国国际货币环境;另一方面应该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重要性,减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某些功能,并逐步用新的国际金融组织代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中国政府应积极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推荐相关人员,尽快进入组织内部,全面掌握其运作规律,透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提款权价格确定方面存在的猫腻,尽可能地以更加翔实的数据,呼吁国际社会重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深层次和基础性的问题。
其次,坚决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往所采取的、通过附加政治条件发放贷款的做法,强烈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
第三,动员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向美国施加压力,迫使美国放弃事实上的否决权,同时改革表决机制,把现在的按“资本”表决改为按“人口”表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乔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