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10.5元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今年江西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纳入中央和省补偿范围的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标准由每亩8.5元提高到10.5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的补偿费和管护费。
新华网南昌9月28日电(记者林艳兴)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今年江西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纳入中央和省补偿范围的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标准由每亩8.5元提高到10.5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的补偿费和管护费。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性质的生态公益林,将采取不同的发放方式。国有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费由同级财政按面积全部拨付到国有单位。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费由集体统筹安排使用,并委托专职护林人员统一管护,其管护经费原则上每亩不超过2元。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原则上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聘请专职护林人员统一管护,其管护经费从补偿资金中协商确定,原则上每亩不超过2元,其余补偿资金全部拨付给林权所有者。林农个人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一卡通”账户管理,实行一户一折一号,按标准统一发放。
江西是中国南方重点林业省,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居全国第二,目前全省拥有林地1.59亿亩。2001年,江西被列入全国11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之一,受财力所限,当时仅有1900万亩生态公益林被列入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获国家补助额也仅为5元。随着国家财力增强,享受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逐步扩大,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江西的公益林也因此得到进一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