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兼并重组条例》或年内出台 钢市继续调整
在昨天我的钢铁主办的“国际钢市论坛”上,工信部原材料司钢铁处调研员张德琛透露,意在加速推进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钢铁兼并重组条例》预计年内出台,但10月就出台的可能性不大,将为钢铁业的重组设立一些原则,明确各方责任。
“目前工信部正在根据钢铁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以确保兼并重组合法、有序、稳定扎实进行。”
在昨天我的钢铁主办的“国际钢市论坛”上,工信部原材料司钢铁处调研员张德琛透露,意在加速推进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钢铁兼并重组条例》预计年内出台,但10月就出台的可能性不大,将为钢铁业的重组设立一些原则,明确各方责任。
张德琛表示,钢铁产业振兴规划中要求确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比如妥善解决重组企业工作人员的安置、企业债务的处理、财税利益分配等。这些都会通过《条例》来体现。
近年来,我国钢铁业的集中度一直是不增反降。2008年,中国前九名钢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只有40.7%,而今年1月-8月,这一数据又下降了两个百分点。宝钢、武钢和鞍钢这三家排名全国前三的钢企,2008年的钢产量只占全国总产量的17.3%。这与国外钢铁企业的集中度相去甚远,欧盟前四家钢企的产量占总产量的73%,日本前四家占75%,韩国前两家占85%。
因此,国家一直希望通过兼并重组提高钢铁行业的集中度,这也有利于钢铁产量的控制和一年一度的铁矿石长期合同谈判。
昨天,张德琛还透露,除了《条例》,工信部还在抓紧制定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管理办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一直进展不大,这次制定的管理办法会从环保入手,确定钢铁企业的环保指标,在钢铁企业实行环保在建监测设备,公布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名单,限期整改,充分利用已有的手段。”张德琛指出,另外,管理办法还会明确地方政府关闭不符合环保规定的落后企业的责任监督体制,并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银行贷款等的前提条件,此外,还将利用经济手段达到钢铁企业差别电价、差别排污费用等标准。
上个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重点加强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行业发展的指导。而工信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管理办法,也是对国务院会议的具体落实。
张德琛表示,目前中国的钢铁业产能过剩有加剧之势,“2008年底中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目前在建项目的新增粗钢产能5800万吨,届时粗钢产能将超过7亿吨。”他同时预计,今年的粗钢实际产量将超过5.3亿吨。
昨天,中国钢铁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也显示,9月上旬中钢协会员企业粗钢产量1278万吨,全国估算值为1666万吨,日均产量分别为127.8万吨和166.6万吨,按本旬全国日产量推算,粗钢年产量将达6.08亿吨,而去年我国的粗钢产量刚刚突破5亿吨。
“从数据不难看出,到目前为止,钢厂减产并不明显,开工率仍保持高水平,因为虽然钢价在下跌,但铁矿石等原料价格也在下跌,钢厂出厂价格调整也不到位,主要品种仍有盈利,钢厂生产积极性并没有明显减弱。”联合金属研究中心分析师胡艳平指出,她预计,国内钢材市场将会继续调整,短期内难有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