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2009-09-15 11:16385
2009年9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含佛山市顺德区永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57.68%。
2009年9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含佛山市顺德区永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Shunde Yongjian Housewares & Hardware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57.68%。
2003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2000.10、94032000.11和94039080.40。2004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6%~113.8%。2008年9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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