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10月10日生效实施
卢铮 |2009-09-11 10:55940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与巴基斯坦商务部秘书苏勒曼·甘尼共同宣布《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这标志着中巴两国将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10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与巴基斯坦商务部秘书苏勒曼·甘尼共同宣布《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这标志着中巴两国将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于2月签署。根据协定,在两国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11个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和中国6个服务部门的 28个分部门将相互进一步开放。目前,该协定是迄今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部表示,协定在10月10日实施后,有望与中巴自贸协定一起,在两国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全天候友谊中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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