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界贸易摩擦黄灯急闪
欧盟委员会9月8日决定对自中国、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聚酯高强力纱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后配额时代,欧盟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此案产品税则号54022000,涉及中国大陆企业40家,涉案金额逾1亿美元。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裴玥报道 欧盟委员会9月8日决定对自中国、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聚酯高强力纱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后配额时代,欧盟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此案产品税则号54022000,涉及中国大陆企业40家,涉案金额逾1亿美元。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此项申诉是由欧盟人造纤维协会代表三家欧盟企业提出的,有关企业产量占欧盟聚酯高强力纱总产量的80%。申诉方指控,2004年以来,中国产品对欧出口量和在欧市场占有率均增长显著,分别由2004年的2800吨和1.2%增长为2008年的51400吨和22.4%。
据悉,聚酯高强力纱被广泛用于轮胎加固、织布、传送带和安全带等领域。据中方统计,2008年我涉案产品对欧出口额约1.2389亿美元,同比增长33.15%。依照欧盟法律,整个调查程序自2009年9月8日起将历时15个月。欧委会一般将在立案后9个月内做出初步裁定。
9月9日,欧盟立案后第二天,本案涉案企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便公开表态:2008年其出口欧盟涉及的可能被调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7%左右。目前,公司已启动相关应对程序,预计在欧盟初裁前,公司输欧的相关产品不会受到影响。
其实,本案立案的前一周,商务部公平局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便已向行业企业发出预警。此案之所以颇受关注,因为这是纺织品后配额时代、特别是2008年底中欧纺织品协议到期后,欧盟首次发起的对华纺织品的贸易救济调查。
欧盟的行动似乎昭示着有关方面的预测正变为现实,即2008年底中美、中欧纺织品协议到期后,中国纺织品将成为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摩擦的新焦点。除了纺织品外,中国的钢铁、机电、轻工等产品也成为国外贸易保护的重点关注对象。
2009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一些国家在挽救本国经济的同时,采取了一些不利于国际贸易,尤其不利于中国纺织服装出口的举措。从欧盟不断发出的召回通报,到奥巴马政府的“买美国货”条款,再到印度对华迅猛增加的反倾销案例,均使得我国纺服产品出口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和政策及市场风险。贸易保护主义硝烟已然四起。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欧盟纺织业在今年经济衰退的情况下持续对其政府施压,要求对华纺织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比如,欧盟业界正在筹备向欧委会提出申请,对中国精梳羊毛、床单和户外服装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欧洲服装和纺织组织(EURATEX)也正在酝酿对中国纺织业的所谓“补贴”问题要求欧盟政府向WTO提起申诉。
而美国已早于欧盟率先向中国纺织品“开火”。今年7月26日,美国对华织边窄幅织带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不仅是美国在纺配取消后对华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也是对华纺织品的首起“双反调查”。近日,有海外媒体报道称,受中国轮胎特保案的鼓动,美纺织产业和工人联合会正在酝酿对中国纺织品提起特保调查,包括男式棉制织衬衫、棉制裤、棉制针织衬衫等我输美的主要产品。
不仅是欧美等发达国家,200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也频频对中国纺织品“出招”:3月30日,阿根廷对中国粗斜纹布发起反倾销调查;5月28日,乌克兰对中国带绒织物(含长绒织物)和毛巾织物做出反倾销终裁;6月8日,秘鲁决定对中国棉布和混纺布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有关专家指出,除了“两反两保”等传统贸易救济措施外,更多的国家还将以产品质量、安全为由,对我纺织产品设限;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企业社会责任等贸易壁垒也在不断增加。
为此,该专家提醒,企业要进一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知识,以不变应万变,在遭遇贸易摩擦时要积极应对、团结作战、一致对外。企业还应在研发、生产、营销、会计等方面规范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会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