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服务办改为金融工作办 强化管理职能
CBN记者获悉,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日前已正式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隶属关系也由此发生变化,由此前挂靠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升级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秦丽萍
CBN记者获悉,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日前已正式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隶属关系也由此发生变化,由此前挂靠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升级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这次改革,重点对广东省金融工作办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广东省财政厅,此外,还增加了广东省金融办的相关职责。增加的职责包括:指导和协调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主任陆军对CBN记者表示,原来的金融办强调的是服务,这次改革后将更强调管理职能,职能扩大化。陆军认为,自2003年启动农信社改革以来,中央将农信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由此应运而生了地方金融办。当年侧重于改革和化解风险,但随着农信社和城市信用社改革的逐渐成熟,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成为新的关注点,地方金融办的角色和作用应发生转移,着重优化地方金融体系。
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磊认为,广东省金融办新的工作职能也体现了“广东特色”,即与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今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新成立的广东省金融办,其金融合作交流处的主要职责就是拟定粤港澳区域金融合作专项规划,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相互开放,引进港澳台和国际金融机构。
此外,根据上述文件,广东省在金融改革和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如今,这项任务已落在省金融办身上。
但陆磊表示,虽然管理职能强化,但相比上海金融办,广东省金融办的职能还是稍显弱化,其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将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广东省财政厅。而7月份上海金融办改革内定方案则规定,上海金融办将获“委托管理”职能,上海市国资委将授权上海金融办对市属金融国资国企进行日常监管。
据悉,早在3月初,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挂牌成立。河北、辽宁、上海、河南、山东等也先后将省金融办调整为政府直属机构。山西省则由地方自定机构调整为省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