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本地区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依法设立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推动黔货出山。(贵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