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创为花卉产业立法 全力构建亚洲花卉中心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9月1日在此间向媒体通报,《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杨骏表示,云南省对花卉行业进行立法在中国尚属首例,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亚洲花卉中心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了解,云南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和物种优势使得该省成为世界三大花卉最适宜生产区之一。近三十年来,该省花卉产业一直保持百分之二十的平均增长速度。截至二00八年底,云南省花卉生产总值达一百七十六亿元人民币。今年一至六月,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云南花卉出口仍逆势上扬,出口额达五千九百一十一点九四万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七。
“云南是全国首个为花卉产业立法的省市,该条例的实施将加快云南建设亚洲花卉中心的步伐。”杨骏介绍,《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从筹备到实施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基本涵盖了花卉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发展规划、科研开发、新品种保护、服务保障等多个方面对花卉产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预计今年年底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和葵指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是提升云南花卉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目前,云南自主研发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花卉有三十六个,居全国首位。其中,中国最早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鲜切花月季新品种“冰清”、北京奥运颁奖用花“中国红”等自主知识产权花卉,已从今年四月起在云南昆明、玉溪等地大面积推广种植。
据悉,按照《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的要求,云南省今后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花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风险防范应急机制,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努力实现建立亚洲花卉中心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