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拟开展不超过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 务资格、无关联关系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次开展保理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章法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