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涉中小微企业非典型担保八大典型案例》
2022年6月27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涉中小微企业非典型担保八大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的内容包括:为可分之债设立股权让与担保,应根据约定的股权比例确定各部分债务对应的担保份额;以权利作为融资租赁标的,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行使取回权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应收账款转让已通知债务人,保理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触发业绩对赌条款,目标公司股东须回购股权或现金补偿投资人;供应链服务公司完成代理采购义务后未收到货款,有权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向保险人主张权利;绝当后,典当行无权继续收取综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