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五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获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6月9日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及附件。根据文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方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
文件称,2022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具体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