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北京、上海等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6月9日消息,国务院印发《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6月9日消息,国务院印发《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2022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