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21年度)》
2022年5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21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第二部分指出:“部分融资租赁业务中没有真实租赁物,构成‘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超范围经营行为;部分融资租赁合同偏离融物的价值目的设定,出现‘重融资、轻融物’倾向(以‘售后回租’比较典型),相关案件风险日益暴露;承租人对租赁物质量检验不够重视,在发现租赁物质量问题后,以拒付租金进行对抗,引发相关纠纷;出租人收取名目繁多的服务费、管理费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明显过高,承租人融资负担较重。对于‘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或者‘名为保理、实为借贷’的案件,法院参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对过高的违约金依法予以调整,促进了相关行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