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金被罚款49万 频繁“踩雷”合作方
来源:中国网财经3月31日(记者安然 朱玲)
近日,消费金融迎来了行业内的第二张罚单。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处罚款4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
而去年5月,晋商消费金融因为“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冲上热搜。据人民网报道,江苏房女生在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工作单位中被写明“专业做鸡十年”,上传该条工作信息的正是晋商消费金融公司。
中国网财经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晋商消费金融 征信”进行搜索,显示结果达614条。网友在投诉中表达,晋商消费金融挑选的合作方“跑路”、失信风险频出,给他们带来的征信等相应风险,暴露的问题解决之路也颇为曲折。
多次被监管处罚、约谈
官网信息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资本5亿元,董事长。在其股东序列中,晋商银行作为大股东持有晋商消费金融40%股权,其他四家股东为奇虎360旗下奇飞翔艺、天津宇信易诚科技、山西华宇集团旗下华宇商业、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次罚单中,一并被罚的还有晋商消金的两位高管。信息披露,时任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营中心总经理王贝贝、时任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络中心负责人王越分别被处罚款3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晋商消费金融 征信”进行搜索,显示达614条。网友在投诉中表示,晋商消费金融挑选的合作方“跑路”、失信风险频出,给他们带来的征信等相应风险,暴露的问题解决之路也颇为曲折。
网友李先生在黑猫平台投诉称,其在2019年通过达飞云贷有一笔贷款,而还款后仍被告知逾期,并上了征信。其联系晋商消金客服后被告知,需要提供app还款记录。但是达飞云贷app已经停止运营。于是两者处于胶着状态。受此达飞云贷的牵连,网友曾在黑猫投诉对晋商消费金融发起集体诉讼。
此次罚单的具体原因为何?后续整改情况如何?是否有注意到网友投诉的情况?对此如何回应?记者联系采访晋商消费金融,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晋商消费金融首次因为征信业务违规被处罚。2019年8月,晋商消费金融便曾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内,合计遭央行征信管理处罚款55万元。
而在“侮辱性字眼”事件后的2021年5月26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称,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要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大股东时要求。
艾媒资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表示,企业在这过程中不应该犯这类错误,整体来说金融机构应该是有非常严谨的流程体系,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说其经营管理的问题,而且显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被指对合作方审查不严
多次被监管处罚及约谈,暴露了晋商消费金融的内控不严。而中国网财经记者对晋商消金的裁判文书梳理发现,近年来晋商消费金融接连遭遇与合作方产生纠纷,甚至“踩雷”。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晋商消费金融曾与易通商联及山西扶贫促进会签订协议,约定晋商消费金融向山西扶贫促进会的会员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后者及易通商联为上述业务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而后面临多位借款会员贷款逾期情况,山西扶贫促进会与易通商联拒绝承担责任。山西扶贫促进会述称,“晋商消费金融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用途以及是否有能力归还有审核的义务和责任,在业务开展中被上诉人存在风控不到位,对于项目的确立、贷款人群把握、还款能力的评定都存在严重失误,有故意放松审核的嫌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扶贫促进会系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其不能作为保证人,这就导致本案所涉《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为无效条款。由于原告放贷时未对被告扶贫促进会的性质尽到足够的审查注意义务,被告扶贫促进会也未向原告披露其为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双方对造成保证合同无效均有一定过错。
在裁判文书网上,记者还看到晋商消费金融发放的个人旅游贷款曾被其合作机构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凯旅游”)实际负责人王某挪作他用。彼时,山西省太原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晋商消费金融存在未严格审核客户借款资金用途”情况。
经法院审理认定,易凯旅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借款人与晋商消费金融签订消费贷款合同,贷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及协议应均属无效。
此外,晋商消费金融还曾踩雷租房分期、医美分期、汽车相关业务分期等。B端的风险向C端传导,导致晋商消费金融遭消费者的大量投诉。2021年三季度山西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晋商消费金融公司178件,同比减少35.04%,占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总量的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