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为第二家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承办行
兴业银行绍兴支行成为继市商业银行后第二家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承办银行。市财政和兴业银行绍兴支行首期各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市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
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兴业银行绍兴支行成为继市商业银行后第二家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承办银行。市财政和兴业银行绍兴支行首期各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市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 。
按照我市此前出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规定,专项信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支柱产业配套型、高新技术型、成长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服务业中小企业,以及符合绍兴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中小企业。
专项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承办银行须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发放贷款,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万元,个别确需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视企业资金周转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来自市财政、经贸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余额为22,675万元,今年前7月新发放22,525万元,受益企业155家。有关人士认为,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承办行和专贷资金增加,将进一步缓解市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充分发挥专项信用贷款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据介绍,有贷款需求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可分别向设在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的工业、服务业中小企业推介办公室提出申请,推介办初审后推荐给承办银行。工业企业申请表可直接向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处索取,或通过市经贸委网站(http://www.sxjmw.gov.cn)下载;服务业企业申请表可向市财政局企业处索取,或通过绍兴市财税网站(http://www.sxcz.gov.cn)下载。兴业银行绍兴支行负责人吴渊称,该行将对推荐企业进行调查复核,用最快速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原则上自收到推介办初审意见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