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新金融高峰论坛:推动数据治理常态化 进一步激活数据服务创新
整顿、梳理后,何为监管主体的下一步?市场格局又将走向何处?
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数字时代下,推动这一爆发式增长的新型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正在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呈现出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的诸多新特征、新问题。整顿、梳理后,何为监管主体的下一步?市场格局又将走向何处?1月9日,在第六届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就数据治理的“小我”与“大我”,各领导、专家和企业家齐献策。一致认为,既要有市场机构的“小我”成长意识,又要有国家数字主权确立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大我”目标。
站位:论数据治理之重要性所在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司副司长梅建平指出,数据从助力经济发展的辅助工具,向引领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转变,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复杂系统的新思维和新手段,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另外,数据做为驱动经济社会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经济价值与战略价值愈发凸显,与之对应的安全威胁与之挑战也日益严峻,数据治理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可归结于性能、确权、共享、安全等四大难题。
他特别强调探索数据治理新手段和新模式,指出数据治理的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的数据资源管控手段,进行数据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数据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目前关于数据社会价值的讨论和工作很多,而关于数据经济价值虽有很多探索,但仍不够深入。我们应不徐不疾,从实践到认知再到实践,从数据监管、数据价值挖掘、数据交易等多个方面加强我国对数据资源的管控与利用水平。打造我国数据管理与价值体系,不断提升我国数据资源的价值利用率,有效发挥出数据的经济价值。
朴道征信董事长赵以邗发现,当前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如何促进数据共享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2018年5月,有“史上最严数据保护法规”之称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正式生效,拉开全球个人信息保护趋严的序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许多国际)实践对我国相关立法、监管方向及行业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赵以邗表示,目前,我国仍需进一步推进数据开放共享,一方面需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共享,降低市场主体信息采集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保障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推动解决互联网信息垄断导致的“数据孤岛”问题,促进市场化个人数据的开放共享。同时,政府、企业的数据治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在国家层面,围绕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和数据应用等方面不断完善我国数据治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企业层面,需要以强有力的组织架构支撑数据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建立数据管理机制、完善业务流程、确保数据治理工作有效实施,推动数据治理常态化,进一步激活数据服务创新。
实践:金融机构如何发挥作用?
银行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载体,数字新经济驱动银行业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阶段。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刘峰表示,银行业应时而动,不断加大对金融科技的资源投入,从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数据治理、人才结构等方面,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向着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演进,银行的价值链也由封闭走向开放,金融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获得显著提升。
一是明确数字化转型目标,全面升级数字化能力。银行机构将金融科技上升至战略层面,结合国家规划和监管要求,以及外部环境和自身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目标,锻造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比如,建设银行发布了《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技战略规划(2021—2025年)》,设立了“赋能新金融发展取得新成效”“新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果”“技术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形成新格局”“体制机制建设焕发新活力”四个新目标。在资源配置、组织体系等方面银行机构也加大了对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和改革力度。2020年,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资金投入超过2400亿元,同比增长21%,信息科技人员数量接近15万人,同比增长超过17%。同时,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持续扩容,目前已增至14家,成为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探路先锋。
二是向全链条金融服务演进,打造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适配的数字化服务能力。面对数据要素升级对生产关系、生产方式所带来的深远影响,银行机构积极夯实数据治理基础,加强内部协同、打通数据竖井,融通数据要素,深挖数据价值,推进银行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探索数据确权的实现路径,并以数据要素为驱动,不断优化业务和经营模式,向着产业链条和企业的上下游、前后端延伸,向全链条金融服务演进,打造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服务能力。
三是构建智能化、平台化、场景化的运营生态,激活数字化经营新动能。近年来,银行机构深化数字化应用能力,探索业务、技术、数据融合联动的一体化运营中台、创新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加强跨界合作,依托新技术的赋能,与个人、企业、政府建立数字链接、共建开放生态,将数字服务触角延伸至丰富的社会经济服务场景中,增强了“银行即服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一站式、个性化、便捷化的泛在金融服务,在改善客户体验的同时,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新经济的能效。
“当前金融科技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与增长点。金融业的发展将以深化金融数据应用为基础,以加强金融科技监管、数字普惠金融为发力点,以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共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平安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黄宝新如是说到。
不少行业同仁一致认为“我国的数字金融实践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行业对科技金融的理解不断加深,推动行业安全创新、赋能绿色发展,成为下一步重要方向”。黄宝新进一步分析,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而言,数字化将在战略、组织、管理、运营、人才、服务等方面,带来思维模式上的巨大颠覆与产业实践上的系统变革,是推动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和核心手段。具体来看,数字化有三个“颠覆性”的特征:第一,数字化形成了颠覆性的计算能力。第二,数字化形成了颠覆性的认知方法。第三,数字化形成了颠覆性的数据基础。
梅建平总结到,未来十年,我们对数据技术的发展趋势总体判断是:原有通用计算体系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新型大数据系统技术体系将颠覆性发展,即以数据为中心的新型大数据系统技术体系将不断发展,并可能会产生颠覆性的效果。他特别强调,数据只有通过共享、流通才能发挥出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数据的“大我”正是由无数个“小我”连通结网而成,如何在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让“小我”在“大我”框架下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