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调研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
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讨会昨天召开。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总后卫生部等参加了课题研究。
本报讯 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讨会昨天召开。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总后卫生部等参加了课题研究。
据了解,为提高我国药品应急保障能力,“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历时半年多,对自然灾害多发的广东、四川、福建等地,以及应急药品重点储备省市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和黑龙江9个省市做了重点调查。
课题负责人、中国药学会理事长李少丽表示,尽管我国应急药品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她举例,目前药品采购78.9%是应急采购,采购费用较大,对药品承储单位没有及时补偿。如1998年特大灾害时调拨的资金,近10年之后才补偿到位,影响了承储单位的积极性。此外,1998年至今近24次的药品降价,也造成了储备药品的价格缩水。
李少丽建议,建立药品应急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法律、资金、信息、能力四个保障体系。建立医药储备形式由实物储备为主,改为实物、能力、资金以及信息储备的多种形式,适当降低实物储备比例,提高医药储备的灵活性。政府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完善医药储备核销补偿机制,保证承储单位的正当利益。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储备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应急信息的统一收集、发布和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