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结算将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区和企业
2009年8月24日15时,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徐加爱、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和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妞妞跳舞]如果试点取得成功,商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配合外贸发展需要推广试点经验,提升我国对外综合竞争能力?
[徐加爱]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主要是积累人民币的国际结算经验,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探索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
这一制度试点以来,各地积极性非常高,我们已经接到很多地方的申请了。因此,我们密切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研究推广的可行性和实施步骤,调整完善有关监管措施,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过程,争取逐步将人民币结算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进一步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努力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贸易与金融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