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2021-09-17 15:1241543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为便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将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简称退货中心仓模式)。公告要求退货中心仓企业应当建立退货流程监控体系、商品溯源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保证退货商品为原出区域商品,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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