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布第二批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2021年5月10日,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县区监管部门对福州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经排查,有99家融资租赁公司及12家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空壳”、“失联”情况,并将名单予以公告。
2021年5月10日,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县区监管部门对福州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经排查,有99家融资租赁公司及12家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空壳”、“失联”情况,并将名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