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全面收紧公司债发行,城投公司、开发商被点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4月22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对公司债券审核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上述两份指引均指出,城投公司申报发行公司债应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以外存量债务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拟偿还的存量债务明细,并承诺所偿还的存量债务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城市建设企业总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或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含)的,应评估自身经营和偿债能力,审慎确定公司债券申报方案,并采取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申报规模、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等措施强化发行人偿债保障能力。
此外,上述两份指引还提到房地产企业重点关注事项:房地产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扣除预收款、合同负债后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负债率较高或现金对短期债务覆盖程度较低情形的,应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细化本次债券的偿付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