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贷公司杠杆压降、跨省经营门槛提高、无缘校园贷业务等,全国性小贷牌照遭遇价值重估。
去年11月,网络小贷监管办法出台,对于在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给出了50亿元的实缴注册金门槛。目前,相关牌照发放仍未传出明确消息,不过,互联网巨头已作出不同抉择。腾讯旗下小贷公司在最近两度增资,4月13日,其小贷公司增资至50亿元。而蚂蚁集团在严监管下,拟将花呗、借呗等贷款业务并入正在筹备中的消费金融公司。曾为蚂蚁等互联网巨头贡献巨大利润的小贷牌照如今价值几何?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小贷”)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25亿人民币增至50亿人民币,增幅100%。财付通小贷由深圳市腾讯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的最终受益人为马化腾。据悉,财付通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接入财付通的商家。此外,财付通小贷还与郑州银行合作推出信用卡余额代偿产品“微乐分”。根据工商信息,财付通小贷经营范围为: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在业内人士看来,腾讯所属小贷公司再次增资或有意申请全国性小贷牌照。2020年,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网络小贷办法》),对网络小贷杠杆全方位“压降”。在注册资本方面,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实缴资本,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实缴资本。在网络小贷监管落地2天后,在11月4日,财付通小贷注册资本就由10亿人民币增加至25亿人民币,增幅150%。事实上,腾讯的金融业务一直颇为神秘和低调。除了微众银行以及众多对外投资,腾讯的金融业务主体为其金融科技板块,业务包括支付平台(微信支付、QQ钱包、财付通、微信香港钱包)、财富管理(腾讯理财通)、证券平台(腾讯微证券、腾讯自选股)、企业金融(财付通商企付、发票财税、普惠平台)、民生服务(腾讯区块链、手机充值等)。与蚂蚁一样,腾讯大概率也会被要求成立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将其金融业务全都纳入其中。对此,在腾讯控股2020年度业绩会上,相关高管回应称,金控公司本身对业务的影响是中性的,主要是改动组织架构。6家小贷公司注册金达50亿
腾讯、蚂蚁、百度、苏宁在列
网络小贷牌照前几年对互联网巨头来讲意义非凡,其贷款业务一般均通过旗下小贷公司进行,蚂蚁更是借助旗下小贷公司赚的盆满钵满。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曾指出蚂蚁高杠杆的问题所在,即在于ABS(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上。黄奇帆称,蚂蚁旗下小贷公司通过循环发行ABS,利用较少的注册资金撬动了高额的贷款规模。根据此前蚂蚁披露的招股书显示,蚂蚁小微小贷和蚂蚁商诚小贷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5.79亿和11.96亿,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4.33亿和6.21亿。此后,监管对小贷公司杠杆进行了压降,蚂蚁集团、京东科技上市更是被按下“暂停键”。蚂蚁集团也被央行等监管部门约谈,要求进行整改。随着监管趋严,网络小贷由“轻资产”模式转为“重资产”模式。据WEMONEY研究室统计,目前有6家小贷公司注册金达到50亿,除了腾讯财付通小贷,其余5家分别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花呗主体)、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金分别为:120亿元、89.89亿元、70亿元、60亿元、50亿元。根据工商信息显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花呗主体)、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家经营范围显示为:全国范围开展贷款业务。上述小贷公司股东涉及蚂蚁、腾讯、百度、苏宁、中新控股等。另外,在2020年10月,江西省金融局曾发布一则“关于江西东方融信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江西东方融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型为全国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批复”,同意该公司依法依规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该小贷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达99%。2021年3月末,该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初始的5亿元增至10亿元,仍未达到全国性小贷公司的50亿门槛。不过,根据网络小贷新规,全国性小贷业务需重新审批,由银保监会核准。因此,上述几家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尚不可知。随着小贷公司杠杆压降、跨省经营门槛提高、无缘校园贷业务等,全国性小贷牌照遭遇价值重估。事实上,除了上述互联网巨头外,京东、美团、小米等互联网公司也借助小贷牌照开展放贷业务,旗下分别有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金17亿元;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金4.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亿元;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金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9亿元。根据4月12日蚂蚁集团披露的整改方案显示,蚂蚁拟将“借呗”“花呗”全部纳入消费金融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另外将整体申设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监管。对此,一位金融行业分析人士认为,现阶段的全国性小贷公司还有存在价值;但鉴于全国性业务须重新审批,有些大型互联网平台设立的小贷公司基于合规性要求将现有业务纳入消费金融等其他公司进行操作。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有不少互联网巨头都申请了消费金融牌照,对全国性小贷牌照替代作用明显。据统计,目前已有中国联通、海尔集团、苏宁电器、海尔集团、百度、携程、国美、小米、蚂蚁科技集团、唯品会以及新浪等10家互联网公司均已控股或参股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招联消费金融(中国联通50%)、海尔消费金融(海尔集团30%以及海尔集团财务19%)、苏宁消费金融(苏宁易购49%)、哈银消费金融(度小满30%)、尚诚消费金融(携程37.50%)、金美信消费金融(国美33%)、小米消费金融(小米50%)、蚂蚁消费金融(蚂蚁集团50%)以及唯品富邦消费金融(唯品会75%)。不过,上述分析人士进一步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对小贷公司实质上承认了其“金融机构”身份,一旦全国性小贷公司审批成功就相当于“小银行”,其经济利益也非常可观。 此前,最高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即不受民间借贷利率限制,该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