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出台细则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市政府昨天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通过政府奖励、住房补助、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全面推进哈尔滨市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市政府昨天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通过政府奖励、住房补助、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全面推进哈尔滨市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
金融企业引荐人奖励5‰
根据《细则》,在哈尔滨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境内外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或地区总部,按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营运资金5年内不得抽走)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经批准后,可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人民币;对引进金融企业引荐人,可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企业拟上市补助100万元
根据《细则》,对拟在境内外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已聘请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且已支付规定范围内必要费用的拟上市企业,可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本辖区投资的,经批准后,可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其高管人员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额为100万元。
新建房超千米补助20%
根据《细则》,对入驻群力金融商务区的金融机构,如新购地建设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可按照哈尔滨市核定的建筑物平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新购置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3年内每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格的10%给予补贴,租赁时间不得少于3年。享受补助、补贴的金融企业,5年内不得将房屋产权出让,否则追回补贴。
金融人才可享受特殊落户政策
根据《细则》,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金融机构就业,将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如特殊需要的人才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具有学士学位,可为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具有硕士学位(含双学士)或中级以上职称,可为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一方父母办理落户;具有博士学位(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为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双方父母办理落户。引进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居住地所在区公办学校妥善安置。同时,对(外籍)高管人员申请访问签证可以签发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签发次数不限。(记者 陈程)(编辑: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