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老赖”小心了!除了央行征信,“逃废入刑”或许也不远了……
“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一句让不少老赖奉为至宝的名言,也成为了他们拒绝还钱的理由。
近期,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年中工作座谈会指示,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但是在行业风险出清的后期,网贷机构无论怎样都绕不开解决平台借款端的回款问题,也无法回避借款人逃废债问题,必须要尽快化解。
8月1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学者、律师,部分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等就如何解决网贷平台借款主体逃废债问题,如何有效保护出借人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现阶段网贷平台追偿债务面临的困境
目前网贷平台一般采取正常催收、司法仲裁、法律诉讼等形式向借款人追偿债务,化解资金端存量。但借款人违约成本过低,网贷类案件数量大、小额分散,立案困难,网贷平台已陷入实质性困局。有行业人士指出,逃废债问题解决不了,网贷行业风险出清的步伐就可能受阻。
网贷平台逃废债借款人有何特征?何种原因导致他们逃避还款?从从业者角度来看,这类人事实上也存在内部分层,其中较为普遍的是部分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他们主观上并非不想还钱,但因网贷行业所处环境导致还款意愿不高,又受到恶意煽动,就随大流逃废债,相互抱团形成“能拖一天是一天”的共识。
此外,结合实际业务开展过程遇到的案例,行业人士认为,目前解决借款人逃废债问题难有进展,可能相当程度上受到网络上“反催收联盟”的影响。“反催收联盟” 活跃在互联网平台,以不当获利为目的,组建大量反催收群组,有组织地教唆、培训借款人恶意投诉、举报,给平台造成较大压力。
推动网贷平台借款人“逃废入刑”
针对网贷平台反映的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务存在的执行难、成本高的问题,郭华教授认为,除了法院改革导致法官数量减少,很多地方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现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地方法院担心网贷平台风险转移,会受到来自借款人和案件执行成功率的双重压力。
借款人逃废债到底影响的是出借人权益还是资本流动性?郭华教授表示,对于“逃废债”仅仅从债权途径保护是不够的,还应从金融机构或者从金融从业机构的资本流动性的视角予以保障。因为这些机构或者组织一旦受到“逃废债”影响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积聚风险。现有的诸如以“骗贷罪”“掩盖非法所得罪”“非吸共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方式都是在解决债权问题,没有跳出传统思路框架。实际上,司法诉讼无法彻底解决逃废债问题,逃废债问题怎么预防都会出现,最终还是要靠控制风险,也就是遵循金融规律,按照金融资本流动性的本质特征在不同环节来解决逃废债问题。
郭华教授指出,司法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网贷平台资金来源合法,同样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主体不同而区别对待。比如,针对银行业信用卡业务遇到的逃废债问题,法律上设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罪”,规定持卡人借款超过5万,经银行两次催收提醒后仍拒不还款则有可能获罪。
同样是信用借款,网贷行业是否可以效仿。一方面,应当冲破原有保护民事债权的思维,建立保持金融资本“流动性”的观念,吸取美国雷曼兄弟投资银行破产的教训,打击“逃废债”维护金融安全的立场。另一方面,应当在原有民事解决的框架下,建立“逃废债”行政制裁、刑事打击治理体系,像打击“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那样对于鼓动、协助、组织“逃废债”的,予以刑事惩治,对于多次“逃废”“情节恶劣”等实行“逃废入刑”。
接入征信、司法诉讼仍是解决逃废债问题的有效方案
研究、探讨、寻找解决逃废债问题并非一蹴而就。就目前而言,司法手段仍是业内认为追偿债务较为有效的方式,但还需通过一些实际行动化解执行难的问题,比如提供相应的司法支持,是否可以协调第三方信用修复机构协助平台对失联借款人进行失联修复。
事实上,平台还是希望和逃废债借款人平等沟通,协商以展期或者其他形式推动债务的解决,同时也能让借款人免受失信惩戒。
央行征信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数据打通不仅可以有效遏制“逃废债”,更可以促进促进新消费健康发展。
根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30家P2P接入央行征信,有些平台已经正式公告完成接入,还有多家平台也在积极推进与央行征信的对接工作。
对于如何解决逃废债的问题,申伟律师认为要做到“点面”结合。首先,要对于那些煽动、组织、教唆借款人逃废债的人群重点打击、甚至苛以刑责,可以由金融监管部门、公检法联动,发起打击“金融逃废债”专项行动,对现在网络上兴起的“反催收联盟”、“勒索平台的恶意自媒体”等实施专项治理。
其次,严重失信人借款数据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继续推动完善征信数据也是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之一;再者,法院系统协调由统一的法院受理司法催收案件,法院执行部门加大对生效的司法催收判决、仲裁的执行力度和联动,也是有效解决逃废债的重要手段。
北京互金协会秘书长王思聪则表示,对不同层次逃废心理的借款人要采取不同的惩戒措施。对于那些恶意虚构借款项目又借钱不还的人,必须加大惩戒力度,才能切实做到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出借人损失。
需要从更高层次看待逃废债问题
郭华教授总结认为,借款主体逃废债问题并非网贷行业独有,传统金融领域一直存在,现在的小额信贷也存在,未来新的信贷模式还是会存在。解决网贷借款主体逃废债问题不是终点,而是要推动形成范例,为未来解决所有信贷领域借款人恶意逃废的共性问题提供经验。陆琪则表示,需要从更高层次去看待逃废债问题,不断提升对逃废债的认识水平,要让市场本身发挥决定性作用,要允许民间力量对逃废债保持压力,不能把合法催收都一刀切,逐步加大对逃废债的处理手段,改变社会对借贷领域根深蒂固的认识。
银讯Fintech综合自: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网贷天眼